中央宣传部追授董亦军同志“时代楷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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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 日前,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宣传发布董亦军同志的先进事迹,追授他“时代楷模”称号。
董亦军,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总队长(局长)。他自觉强化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无论是作为普通民警还是担任领导职务,都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解决民忧,把一生献给了人民公安事业,为首都安全稳定、人民幸福安康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严守纪法、清正廉洁,坚持“我的警察生涯不能有一点瑕疵”,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领导责任,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为首都公安干警作出了表率。因突发疾病,经医治无效,董亦军同志于2025年10月21日不幸去世,终年58岁。曾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
“时代楷模”发布仪式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追授董亦军同志“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播放了反映他先进事迹的短片,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为董亦军同志亲属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章和证书。
中央宣传部在追授“时代楷模”称号的决定中指出,董亦军同志是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宗旨的优秀代表,他的先进事迹有力诠释了共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矢志造福人民的政治本色,生动展现了勤政为民、务实担当的新时代好干部形象。为宣传褒扬他的先进事迹,中共中央宣传部决定,追授董亦军同志“时代楷模”称号,号召广大党员干部以“时代楷模”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脚踏实地、担当作为,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奋力书写无愧于人民的时代答卷。
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北京市委负责同志,以及政法系统党员干部、一线民警和首都大中小学师生代表参加发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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