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两级法院以涉民生案件为突破口高效执结案件
回应群众关切 破解执行难题(法治聚焦)
为了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今年7月中旬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启动为期3个月的“荆楚雷霆2023武汉行动”,要求各基层法院以涉民生案件为突破口,高效执结案件,切实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8月底,全市法院执行收案15万余件,结案12.16万件,整体执结率近81%;执行到位金额超过237亿元,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短17.39天,执行效率大幅提升。
“‘执行难’问题,既有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抗拒执行、法院‘查人找物’信息渠道有限等客观原因,也有法院内部执行体制机制不顺、部分案件中未穷尽执行措施等主观原因。”武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平说,“此次行动着力解决执行工作难点,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构建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
恶意拒执?
多种手段严打击
机关算尽藏匿财产的“老赖”陈某某没想到,这一次,他要面对的是刑事拘留。
2021年10月,陈某某因民间借贷欠款不还被“债主”方某某告上法庭。2022年3月,武汉中院终审判决陈某某偿还方某某235万元本金及利息。执行时法官发现,除少量现金外,陈某某名下几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2年8月9日,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5月,方某某向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提供了陈某某的最新财产线索:陈某某在江西老家与人合作开公司,且在持续经营。新洲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志涛立即带队前去调查。在未找到陈某某的情况下,法官随即到该公司查看账目。法官发现,该公司支付大额工资的对象,正是陈某某的妻子和儿子,但二人均未在公司工作。法院核查后认定,陈某某通过虚构员工工资的方式,向妻儿转移资金,该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陈某某被刑拘。
“执行工作实践中,被执行人采取隐匿、转移财产的方式规避执行,手段层出不穷。执行法官必须见招拆招,穷尽法律手段查人找物。”新洲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陆昕说。
“我今天替爸爸写这封感谢信,感谢吴法官以及工作人员,为爸爸讨回工资……让我顺利入学。”9月初,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兆麟收到一封笔迹稚嫩的感谢信。
原来,2021年起,王某某拖欠水电工何某某2.4万元工资迟迟不付。今年2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承诺分10次支付,可一直拖着不给。无奈之下,7月10日何某某向洪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吴兆麟立即对王某某的财产进行冻结。8月1日,吴兆麟向王某某发出预处罚通知书,告知他如果不履行付款义务,将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罚措施。最终,王某某在两个月内结清欠了两年多的工资。
“我们通过‘强制执行一批、罚款拘留一批、公开曝光一批、追究拒执罪一批’,形成打击逃避执行、阻碍执行、抗拒执行的强力态势。”武汉中院执行局局长吴义文说。行动开展以来,武汉全市法院共拘传983人,实际拘留145人;作出罚款决定书46份,移送拒执罪28人,有力打击了部分被执行人“拖、躲、逃、赖”的不良风气。
心存侥幸?
划定红线“预惩戒”
7月15日,武汉市汉阳区某停车场公司终于收到某二手车公司主动支付的70万元停车费。2022年,双方因停车费纠纷打了一场官司。经一审、二审,汉阳区人民法院判令该二手车公司支付停车泊位费68万元及利息。判决于去年底生效,可该二手车公司却久拖不付。
今年2月,该停车场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明,该二手车公司完全具有履行能力,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推进执行。但考虑到要将执行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且为企业主动履行义务留足空间,汉阳区法院决定采取“预惩戒”的办法。
法院先向该二手车公司送达《预罚款通知书》,同时向该企业法人送达《预拘留决定书》,载明在收到文书后限定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将面临罚款、拘留等严重后果。原本心存侥幸的二手车公司主动将刚收到的一笔70万元还款转给了停车场公司,案结事了。
“常规罚款或拘留决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有时会加速被执行人经济状况的恶化,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预罚款、预拘留等方式,既指明出路、划定红线,又达到打击违法、促进执行的目的。”汉阳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侃说。截至8月底,武汉两级法院共发布预“限消”通知书2665份,预罚款、预拘留、预失信通知书共计近800份,促使近2000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对于主动履行义务的企业,法院及时采用信用修复手段,最大限度支持企业发展经营。某物流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结果,该公司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处处受限。近日,公司负责人致电法官,表示如今他已具备履行能力,愿意马上还款。公司如约还清欠款后,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为公司发展扫除信用障碍。
心结难解?
释法明理促履行
“李某桥又把鸡笼建起来了!你们快来看看呀!”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执行员蔡胜利接到索河街道某村村民李某祥的电话,称邻居李某桥又把鸡笼建到了自家屋檐下。去年李某祥因此事起诉过对方,胜诉后李某桥仍不拆除。今年3月,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依法拆除了鸡笼。
蔡胜利请来村里的老支书,一起敲响了李某桥的家门。“老哥,你这事做得可不地道啊。咱们请老支书来评评理!”蔡胜利、老支书和李某桥就在坪场上聊了起来。
“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他李某祥一定要我拆,就是打我的脸!”李某桥愤愤地说。
老支书截住话头:“那你可就错了,法官每次来,不穿警服,警车都停在村委会,走半个村到你家,就是给你留面子。”反复劝解之下,李某桥终于想通了。一周后,他主动拆除了鸡笼。
“许多涉农案件起因较为琐细,涉案标的额也很小,但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败诉一方对法院判决也不容易理解和接受。法院如果公开强制执行,当事人往往对抗情绪很大。化解涉农纠纷,必须讲究执行方法。”蔡甸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峰说。
在蔡甸区等农业比重较大的区,法院执法更强调尊重乡风民俗,如非采取强制措施,法官不着制服,警车也不入村;在强制措施的基础上引入劝告、说服教育、释法明理等过程,注重倾听与沟通;积极引入村干部等参与调解。行动期间,众多民生小案得以顺利执行,4422个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通过此次行动,我们探索总结出了一系列破解‘执行难’的新措施、新机制,只要将其融入常态化的执行工作中,‘执行难’问题将逐步得到破解。”刘太平说。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09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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