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8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李强同志不再兼任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陈吉宁同志兼任上海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李希同志不再兼任广东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黄坤明同志兼任广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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