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21年04月29日17:56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1月2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德黑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责编:杨光宇、赵欣悦)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