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有了国标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孔德晨)12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国家标准助力政务服务‘好差评’”为主题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全国范围内的政务服务“好差评”,首次有了统一的方向指引和工作规范。
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副组长刘洪生介绍,《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标准包括8个部分和1个附录,明确规定了政务服务评价工作的评价基本原则、评价渠道、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运用和持续改进等方面要求;《政务服务“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工作规范》标准包括10个部分和2个附录,明确现场和网上服务评价应坚持“自愿真实、统一规范、客观实效、首办责任”的基本原则,细化了现场和网上服务渠道评价的具体形式,厘清了单次业务、批量业务、主题式业务的细化分类以及评价次数、评价时限、评价等级等规则,规范了评价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两项国家标准按照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的工作要求,覆盖事项、机构、平台和人员评价等内容,从百姓办事创业的‘全事项、全渠道、全平台、全流程’角度出发,实现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洪俊介绍,两项国家标准首次厘清“好评”率、主动评价“好评”率和“未评”率等相关概念和计算方法,增强各地政务服务评价数据的规范性和可比性。
标准充分吸收基层一线可借鉴的创新经验,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对“跨省通办、线上线下融合、一件事实现率等评价指标”进行规范要求。
“基层政府直接面向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什么、怎么评,基层一线最有发言权。”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秘书长巫小波介绍,此次两项标准研制中首次同步部署进行工作试点,动态检验标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全国11个省45家基层一线政务服务点试点先行,为标准研制提供了可复制借鉴的创新经验。
陈洪俊指出,政务服务“好差评”两项国家标准的发布,是在政务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取得的最新成果。“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标准的实施推广工作,适时组织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标准实施应用。”陈洪俊说,“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与国办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的协调配合,继续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争取能尽快出台更多实用、管用的政务服务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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