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畅通废旧蓄电池回收渠道
近几年,新能源汽车成为不少人的选择,生产数量、使用人群都呈现出上升趋势。随着新能源汽车使用量和保有量的增加,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新能源汽车蓄电池到了一定年限之后得更换,如何回收就是个难题。而蓄电池的主要成分大多是有毒性的物质,如果保存处理不当,极易产生土壤和空气污染。为此,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回收、拆解、利用的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因回收成本高、拆解难度大等原因,制约了废旧蓄电池回收渠道的安全与畅通。据统计,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蓄电池的回收量仅占总报废量的7.4%。
笔者建议在回收利用管理体系、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回收利用商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拓展新能源汽车废旧蓄电池的回收利用渠道。从政府层面来讲,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鼓励蓄电池回收企业开发或引进先进的废旧蓄电池再生利用技术。同时,尝试建立蓄电池电子档案,通过大数据手段对其寿命进行跟踪,保证废旧蓄电池能及时回到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从回收企业来讲,可采用折价的方法回收废旧蓄电池,并对废旧蓄电池进行余能检测、规范拆解。当然,广大消费者也要强化绿色环保意识,将废旧蓄电池交由专业的回收公司或代收站点,进而实现资源的回收再利用。
河南郑州市 袁文良
多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
不少农村的老乡进城打工,缺乏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的意识。尤其是打短工、干零活,一般是经中间熟人介绍,双方以彼此信任为基础,工资在最后完工结算。而一旦发生欠薪、工伤、争议等劳务纠纷情况,农民工往往处于劣势,很难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导致有人采取极端方式讨公道,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建议多措并举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多提醒。同时,加强对用工单位检查,做到教育在先,防范在前。广大务工人员自身也要增强法律意识,一定要签好合同后再上岗,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久而久之,形成良好的用工环境和良性循环。
河北兴隆县 陆国祥
《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01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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