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整版讨论“变革与稳定是怎样统一起来的”

2019年08月09日06:11  来源:人民网
 

编者的话

“到处都是活跃的创造,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进步”。80多年前,方志敏烈士曾经这样憧憬“可爱的中国”。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环节和方面,一个充满活力、生机勃发、朝气蓬勃的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在以改革激发活力、推动社会深刻变革的同时,中国一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使秩序与活力实现了有机统一。变革与稳定在中国是怎样有机统一起来的?本期观察版围绕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确保我国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核心阅读

■我们党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坚持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发展是解决一切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有效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牢固。

■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推动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保证了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党善于运用科学思维方式,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有效抓住并破解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问题,有力促进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井然有序。

通常来说,变革与稳定是矛盾的。变革意味着平衡被打破,稳定意味着平衡的形成。没有变革,事物不能发展;没有稳定,发展缺乏基本前提。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在不断变革中保持稳定,又在保持稳定中不断推进变革,实现二者有机统一,创造了世所罕见的发展奇迹。从根本上说,这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完全正确,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巨大优势。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国家得到有效治理,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成为社会稳定的根本政治保证。同时,我们党又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持续推进改革开放,不断激活发展动能,为变革与进步提供强大动力。

立足中国实际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关系

毛泽东同志指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中国有着5000多年不曾间断的文明发展史,有着近14亿人口和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是56个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家园。没有哪个国家具有中国这样的国情。我们要不断满足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能照谁的模式办?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要兼顾变革与稳定,不能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必须依据自己的国情,从中国实际出发,才能形成科学的战略、找到有效的方法。

我们党立足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准确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变化,在此基础上形成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正确方针,为我国在持续变革中保持稳定提供了理论指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发展是解决一切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着力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我们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正确处理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而确保改革开放既具有不竭动力又行稳致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调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采取“六稳”等一系列举措着力平衡好各种关系,以改革开放的新进展巩固经济社会稳定大局,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在广泛凝聚共识中铸牢思想根基

我国社会在改革开放中深刻转型。我们确立起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利益格局都发生深刻变化,社会阶层更加多样,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也随之更加多元多变。在意识形态领域,社会思潮纷纭激荡,主流意识与多样化社会意识并存,传统思想观念与现代思想观念相互交织,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相互碰撞。应当说,类似的情形,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碰到过。有的国家正是由于没有处理好价值观念上的分歧,致使社会矛盾增多、不稳定因素增加,甚至造成思想混乱、社会动荡。

越是意见纷纭、众声喧哗,越需要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团结全体人民沿着正确方向同心同德共同奋斗,确保改革开放行稳致远。为此,我们党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提出“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其中就包括思想上的团结。后来又强调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党同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坚持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牢固。这为实现变革和稳定的有机统一提供了重要思想保障。

通过发展夯实社会稳定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社会的直接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都是从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中国古人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如果没有生产力发展,就不能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生活。如果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提高,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推动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使改革开放始终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从而保证了社会大局稳定。随着我国进入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在经济稳中向好、社会总体稳定的同时,各种风险挑战也不断显现。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并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拥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奠定了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卓有成效地巩固和发展了社会稳定大局。

以科学思维方式破解经济社会难题

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必须以科学思维方式分析矛盾、抓住关键,才能找准工作重点,有效解决矛盾。我们党坚持唯物辩证法,既深刻认识到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又深刻认识到只有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社会稳定才具有坚实基础。我们党善于运用科学思维方式,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成功抓住并破解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问题。比如,始终关注“三农”问题,着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极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保障和改善了农民生活,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打下坚实基础;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集约规模经营,夯实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又如,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再如,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持续保持比较充分的就业,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民生之本得以巩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在这一总目标指引下,我们党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应对各种社会矛盾的本领,推进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社会治理工作布局现代化、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使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社会风险有效化解、社会生态得到优化,有力促进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井然有序。

(执笔:谢志强)

 

实现稳定与发展的动态平衡(大家手笔)

郁建兴

1949年,中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绝大多数人口是农民,人均国民收入仅有27美元。除了生产面粉、纸张一类简单的日用消费品,我们连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但就在这短短的几十年里,中国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古老的中华民族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实现了由贫穷到温饱再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马上就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业化快速推进,成为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220多种工业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位。70年来,快速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深刻转型,并在加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了社会基本秩序的持续稳定。

中国在迅速变革中保持长治久安,其原因不仅仅在于我们重视维护社会稳定。从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来综合考察,我们追求的是稳定与发展的动态平衡,也可以称之为一种“积极稳定”。在实践中,我们党既把稳定作为改革发展的必要条件,又把改革发展作为维护稳定的必要条件,积极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统一。尽管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但是,我们党既没有只追求经济发展,也没有为了稳定而踯躅不前,而是迎难而上、化危为机,在实现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统一中不断开辟新天地。

我们坚信,“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同时我们也强调,“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前提,以改革发展的成果逐个击破、渐次化解不稳定因素。一项改革发展成果在满足人们需要、破除旧的不稳定因素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这时,我们又积极主动以新的改革发展追求新的平衡稳定。

科学有力的领导是保证改革发展有序进行的关键。一些国家在快速发展中出现混乱,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坚强的领导力量对现代化进程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关系未能得到有效协调,导致改革发展失序,引发社会问题。这说明,在改革发展中实现秩序与和谐需要主动作为,对改革发展进行统一领导和科学规划。中国共产党将改革发展作为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推进改革发展,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既支持改革试点、鼓励基层创新,避免贸然改革冲击全局;又注意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整体改革,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改革发展的渐进有序推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新的平衡与秩序不断形成,同时新矛盾、新问题也不断涌现。对此,我们党加强各方面体制机制创新,主动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防止局部风险累积形成整体风险。比如,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着力从源头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矛盾解决在基层。回望历史,我们走出了一条充满艰辛而又极不平凡的伟大道路;展望未来,沿着这条道路,我们将继续和谐有序而又充满活力地走下去,不断创造新的更大的发展成就。

(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以法治保障发展与稳定

将改革活力纳入法律秩序(适势求是)

王 旭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40多年的改革开放给中国社会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但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社会始终保持和谐稳定。中国的实践证明,活力与秩序可以并行不悖,生机勃勃与井然有序能够有机统一。形成这一局面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坚持依法治国无疑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我们在改革开放中走出一条植根中国大地、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内在规律的法治道路,形成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为我国实现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相统一提供了重要保障。

有西方学者讲“迈向现代化的过程最容易失去现代化”,意思是说在向现代化演进过程中,一个国家或社会容易发生矛盾和动荡,从而导致社会停滞不前,现代化受挫。这样的悖论确实在一些国家发生过。从一定程度上说,这与没有找到符合自身国情的现代化道路有关。从治理角度来看,法治无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不过,有的国家没有从自身实际出发,照抄照搬西方法治模式,结果不但没有维护好秩序,反而造成不同利益集团相互争斗,导致内斗不止、社会撕裂等种种弊端。而真正反映人们普遍利益需要的发展问题往往得不到足够重视和有效解决,造成发展与稳定皆失。

法治是调节国家、社会、市场、个人关系的一种规范性力量,法治要有效发挥作用,就不能脱离这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实际。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我们立足中国国情成功开辟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适应了统筹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要求。正是沿着这条法治道路,法治在发挥规范性作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又不断适应改革发展要求进行创新,确认并保障改革发展成果,从而持续激发社会活力,使维护秩序与释放活力通过法律安排得到兼顾,极大促进了改革与稳定相协调。

法治为全面形成社会秩序奠定规则基础。法律作为国之重器,以维护秩序为己任,对违法者加以制裁,本身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厉行法治,这就使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有明确遵循,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有法可依,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有明确评判依据,各方面权益也能得到制度化保障,形成相对稳定的社会预期并合理协调相互关系,社会秩序得以全方位形成并巩固。除了正式的国家立法,维护社会秩序的规则还包括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规范体系,诸如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规章等,也都在各自范围内发挥着调节功能。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还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让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对社会的规范引导作用更加有力。各方面规范力量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秩序的法治模式,能够有效适应中国社会复杂、多元的治理需要。

法治为激发改革活力提供规范引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调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改革与法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一方面,立法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为推进改革开辟广阔空间。比如,我国宪法既要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也强调“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这就能够最大限度容纳和激发基层改革活力。实践中,还通过法律解释等方法保持法律文本一定的开放性,或者直接对改革试点作出立法授权决定,从而包容和鼓励改革探索。另一方面,立法为改革提供规范引导,确保改革依法有序进行。立法授权决定往往会对试点改革的步骤、范围、要求、时限等具体事项作出清晰界定,确保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将改革活力纳入法律秩序。此外,立法对改革成果及时予以确认吸收,将改革增量确立为新的制度存量,促进新秩序形成,以新的有效制度从整体上深度激发社会活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9年08月09日 08 版)

(责编:冯粒、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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