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法宝功能实现的重要组织形式和新定位新使命

———人民政协70年历史进程

2019年08月08日16:30  来源:人民政协报
 

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探索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伟大创造。人民政协的产生、创新发展与长期存在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现实的必要性,思想政治基础和实践基础源于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策略和实践经验教训总结,理论基础是从毛泽东开创到习近平等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政协理论的继承与创新发展。新时代人民政协被赋予新定位新使命,对于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

2019年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与共和国成长,人民政协历经建设、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走过70年的光辉历程。 70年来,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创新发展和实践探索,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成为中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毛泽东发表《〈共产党人〉发刊词》提出“统一战线”法宝80周年、人民政协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样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本文旨在以统一战线的话语体系,从历史与现实的思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继承与创新的演进,总结回顾人民政协伴随着共和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走过的70年光辉历程和发展规律,审视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定位新使命,推进人民政协发挥统战法宝功能优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智慧和力量。

一、 人民政协历史进路

人民政协与新中国相伴而行的70年,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团结奋进的70年。从历史纵深上看,人民政协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伟大革命斗争中,从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工农民主联合战线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转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再到新时期、新时代实行爱国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成功实践。从历史方位上看,人民政协是我们党在决定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走向何处的紧要关头,团结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人士共同推翻国民党反动独裁统治,探索国家道路和政治体制做出的伟大历史性抉择,是中国民主政治制度根植于中国国情的伟大创造。

(一)人民政协缘起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尝试独立领导革命和联合革命的各种可能性,建立统一战线联合开展武装斗争,不断总结失败教训和成功经验,调整政治路线和斗争策略,寻找救国救民的正确道路。统一战线历史上经历了国共合作的两次失败和旧政协会议的流产。

1. 第一次国共合作。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1922年,党的“二大”第一次提出联合一切革命派和资产阶级民主派,建立民主联合统一战线的主张。1923年,党的“三大”通过建立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1924年,国民党“一大”召开后,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这一时期的国共合作,实际上由我们党设想的两个党派之间的“党外合作”变为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党内合作”。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在同资产阶级争取领导权的种种复杂问题面前,由于缺乏对建立人民政权和武装斗争重要性的正确认识,没能在合作中真正地保持党的独立性,更没能掌握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持续 3年的大革命以失败而告终。1927年,中共中央召开“八七”会议,总结革命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提出实行“下层群众的统一战线”的策略,工农民主的民族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壮大,革命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但共产党内出现严重的“左”倾错误,在统一战线政策和领导权上的失误,导致中国革命再次遭受重创,红军被迫进行长征。深刻的教训,为后续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我们党调整统一战线策略提供了镜鉴。

2. 第二次国共合作。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召开,我们党深刻汲取以往革命失败的教训,进一步确立了团结各民族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策略。1936年,“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加快了国共合作抗战的进程。1937年,在中共中央召开的“洛川会议”上,毛泽东准确分析当时军事问题和国共两党关系问题,发表 《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得到各党派团体支持拥护,推动并形成了以抗日为共同目标的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创建敌后抗日根据地,革命力量不断壮大,在全国形成了两个战场共同抗战的局面,最终取得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统一战线做出了重要贡献。

3. 旧政协会议。抗日战争胜利后,共产党从全国人民的愿望出发,提出建立“独立、自主、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的主张,而国民党统治集团企图持一党专制统治。同时,一些民主人士幻想在国民党的独裁专制和共产党的人民民主专政之外

寻找“代表平民公意”的中间路线,即 “第三条道路”。在面临两个阵营斗争、两种命运和“第三条道路”抉择的紧要关头,中国共产党进行了艰苦的斗争和团结工作,坚持“和平、民主、团结”的方针,与国民党达成召开政协会议的协议。1946年1月10日,由国民党、共产党、民主同盟、青年党和无党派人士代表38人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以共产党为代表的革命力量与以国民党及其附庸为代表的反对势力和民盟中间势力三股政治势力,在会议中经过激烈斗争形成民主团结、和平建国等决议,但蒋介石公然撕毁决议,一手包办召开“国民大会”之后,长达十年之久的第二次国共合作彻底破裂,旧政协会议达成的成果最终流产,本应成为国共合作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政协会议成为 “旧政协会议”。

(二)人民政协建立的思想政治基础和实践借鉴追溯人民政协诞生和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渊源,可以从我们党的统一战线史上探寻其理论基础和思想政治基础,以及具有可借鉴的历史实践经验。

1. “统一战线”法宝思想。1939年10月,毛泽东针对我们党所处的复杂环境和面临的艰巨任务,认真总结18年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和规律,提出了“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的思想,辩证地阐述了统一战线应该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应该是党领导的武装斗争,因此,党的建设与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都 “密切地联系着”,这也成为之后我们党制定政治路线和统一战线策略,成立人民政协继续发挥统一战线团结凝聚、协商民主功能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源头。

2. “三三制”政权。1940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抗日根据地的权力问题》的批示中第一次提出,在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实行“三三制”政权建设的思想原则。1941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在陕甘宁边区实施“三三制”政权,即在政权建设中,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中间分子及其他分子占三分之一。他们分别代表不同的阶级。“三三制”民主政权初现协商民主的理念,是我党统一战线政策运用的成功典范,为后来建立人民政协和新中国政权探索并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3. “五一口号”发布。第二次国共合作破裂后,国内反内战运动达到高潮,我们党及时调整统一战线策略,深入开展反内战斗争,发动“第二战场”,积极争取受国民党打压迫害的民主党派和进步民主人士做出明智选择,放弃“第三条道路”,站到人民的阵容中来,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得以更加巩固和壮大,推动了解放战争的迅速胜利,筹建新中国的政治条件和时机逐渐成熟。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得到以上各方的积极响应和一致赞同,大批爱国民主人士在共产党组织下纷纷北上辗转到达解放区,最终集结在北平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五一口号”为人民政协的诞生奠定了坚实政治基础。

(三)人民政协与新中国成立

1949年6月15日,在新政协筹备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指出新政协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同年9月21日至30日,第一届政协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中共党员(约 44% )、工农代表与无党派民主人士(约26% )、民主党派(约30% )参加会议。与会代表的构成和产生过程以及会议的召开,既体现了共产党的领导,又体现了我们党同党外人士团结合作初心,也是我们党坚持和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更是后来我国国体、政体建设指导思想的重要体现。正如毛泽东所说:“我们的会议之所以称为政治协商会议,是因为三年以前我们曾和蒋介石国民党一道开过一次政治协商会议。”并且“已在人民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也是人民政协成立的思想基础。纵观中国革命和新中国建立的历程,从历史逻辑上看,这是中国近代历史上人民艰难探索民主革命道路,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引领人民实现大团结大联合的必然结果,这种必然结果只有在由中国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代表全中国人民切身利益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从历史方位上看,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革命取得最终决定性胜利的时刻,建立无产阶级民主政权才正当其时,只有在中国并且也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把不同党派、人民团体和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中的革命分子团结凝聚起来。统一战线的成功实践为建立和发展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形式

人民政协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形势和社会阶层变化以及国家工作中心的转移,其性质地位、职能作用也随着统一战线事业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体现在宪法、政协章程、党的文件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人民政协的思想理论体系中,为新时期人民政协探索和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功能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一)完成职能转变后基本定位

1954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人民政协结束了履行5年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于12月召开二届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政协章程,做出了人民政协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的性质定位。周恩来在大会上作的《政治报告》中,重申了毛泽东《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中提出的人民政协五大任务,为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定了位,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定了向。“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人民政协恢复工作,于1978 年2月召开五届一次会议。邓小平在1979年6月15日召开的五届二次会议上讲话指出:“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广泛联盟。” 人民政协也随之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二)性质作用不断演进

1. 宪法定位。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等内容从写入宪法到几次重要的修改,都与党在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和统一战线的构成与形势变化密切相关。1982年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人民政协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1993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标志着这种“组织形式”制度化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被确立并将长期坚持下来。2004 年和2018年宪法修正案在统一战线的性质中分别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表明人民政协需要团结凝聚的范围随着统一战线性质的变化不断扩大,宪法提供了法律保障。

2. 章程规定。政协章程是人民政协制定的调整内部关系问题的内部管理规则,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遵循。自1954年第一部政协章程诞生至2004年的多次修改,体现了政协性质作用的演进和人民政协的发展历程。1982年,五届五次会议对章程做出重大修改,规定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和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与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相衔接,1994年的第三次修改章程,阐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2004年,十届二次会议第五次修改章程对“政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进一步明确。

3. 文件规范。进入新时期,从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多个文件可以看出,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不断巩固,职能作用不断强化。1989年提出“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1995 年首次提出,2005年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2006年,明确政协协商民主与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和政治制度,同时,人民政协的职能得到全面规范。从宪法和党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到宪法和政协章程的历次修改梳理发现,人民政协的发展以及性质作用和地位的演进,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继承与创新逻辑上的一脉相承,是政协长期存在和政协事业不断创新发展的生命线。

(三)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形式

中国统一战线作为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体,其内部和外部的许多事情需要协商一致,许多工作需要协作开展,许多关系需要协调和谐,特别是许多矛盾需要化解,这就是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所在。统一战线的建立和发展,是以共同的奋斗目标和共同的政治基础为前提的,实现共同的奋斗目标,达成共同的思想政治共识,需要一定的组织形式开展工作来实现,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爱国民主人士共同创立的人民政协,就是这样一种组织形式。

1. 毛泽东的开创性贡献。在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开幕大会上,毛泽东指出,“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之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坚持认为:“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在毛泽东看来,当时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等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把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尽可能团结、吸纳到新的国家体制内,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和作用,离不开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和政策咨询。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决定了其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2. 周恩来的历史性贡献。周恩来关于民主政权的思想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和人民政协长期存在和发展的理论基石。指出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完全不同于旧民主的会议制度……是各革命阶级的联盟。我们的这个特点,就是表现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形式。”我们是人民民主国家,需要有与党外人士合作的统一战线,人民政协正是这样的统一战线组织。进一步阐明了政协继续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现实必要性。

3. 邓小平的重大贡献。邓小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针对国内阶级状况和统一战线构成的变化,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统战观和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科学系统地回答了关于新时期人民政协的职能任务、方针政策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推动了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在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开幕大会上,邓小平指出:“我国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使我国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实践中,做出积极贡献。”也因此,人民政协就国家大政方针政策进行民主协商,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民主监督,是“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的具体体现。

4. 江泽民、胡锦涛的丰富完善。进入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适应我国社会阶层不断分化、各利益群体和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愿望和诉求日益强烈,民主政治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越来越显得重要的局面。1999 年,江泽民把人民政协工作“团结和民主”的主题提升为人民政协的主题,突出强调了人民政协作为协商的民主形式“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2006年,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了正确处理好统一战线“五大关系”,指出巩固和实现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长期和谐发展的“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离不开人民政协这一中国特色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强调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现形式,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政治智慧。

归纳梳理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人民政协性质和功能作用定位的基本思想,主要是:人民政协既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又是民主政治制度安排的具体实现形式,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人民政协所具有的团结联谊、凝聚共识、协调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统战功能,顺应时代主题和党的中心目标任务不断发展变化。

三、 人民政协新时代的新定位新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历史的、文化的全局性、战略性高度,对人民政协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特别是阐明新时代人民政协所处的新方位和肩负的新使命,提升了我们党关于人民政协理论的新高度。

(一)人民政协新定位

习近平指出:“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民政协职责使命所在。充分表明,这一新型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当代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传承和创造,是对世界政党政治的重大贡献。

1. 性质新定位。习近平对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的性质新定位,在2018年3月15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通过章程修正案中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党的十九大做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的重要判断,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分的制度自信。

2. 作用新定位。从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有关文件多次明确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到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写进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指出:“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的全过程。”是对人民政协既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也是专门协商机构的独特作用的全新定位。

3. 功能新定位。习近平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要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职全过程,“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是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发挥统一战线凝聚共识、增进团结功能的新定位,也是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全新要求。

4. 政治新定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新特点,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的伟大政治创造,并将这个新定位写进了2018年3月修订的政协章程。还强调“人民政协就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 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提高了人民政协在国家制度体系中的政治定位,具有独特优势和强大生命力,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的充沛底气。

(二)人民政协新使命

人民政协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走过70年不平凡历程。在新时代接续奋斗的新征程中,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高举社会主义、爱国主义伟大旗帜,推动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功能优势,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新使命,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凝聚更强大力量。

1.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共同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把中国共产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实践行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 切实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轴,进一步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风雨如磐不动摇。

3. 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履行使命。聚焦“五位一体”“四个全面”以及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大任务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关键问题,牢牢抓住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问题,认真履职尽责,建立协商议政质量体系,提高议政监督、建言资政质量和水平,实现人民政协履职工作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推进。

4. 强化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建立完善双向发力的制度机制。针对政协界别众多、阶层多样、诉求多元的特点,发挥政治优势,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注重互动性协商,寓建言、资政、监督于协商之中,使协商议政的过程成为思想引领、释疑增信的过程,成为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过程,更加广泛有效地集众智、聚共识。

5. 着力抓好两支队伍建设。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增强工作本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引导委员自觉担负起人民政协制度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为人民政协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

四、 结语

人民政协70年光辉历史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立足于中国社会并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对中华天下为公、和而不同、“大一统”政治文化传统的接续和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立足于发挥统一战线法宝功能,履行使命,提高服务稳定和改革发展的效能;必须牢牢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协调处理好统一战线“五大关系”,寻求最大公约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集智慧和力量;必须牢牢树立新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人民政协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山东大学 史苏、蒋锐)

(责编:张佳妍(实习生)、王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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