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年02月09日16:46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2月9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稽查四处处长金义强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问题。2018年5月22日,金义强带领稽查四处干部周露,会同宝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谢民航、副队长陈剑青、干部宫圣顺和冯少军,在对宝山辖区内的印刷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后,于当日午间,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餐费约1800元。2018年9月至11月期间,金义强、谢民航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露、陈剑青、宫圣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冯少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2.金山区建筑管理所质量监督科副科长阮欣等人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2月,阮欣带领质量监督科干部姚德馨、张小芳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建设单位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并每人收受现金1000元。此外,阮欣还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等赠送的现金、消费卡共1万元,并分送给姚德馨、张小芳。2018年6月,阮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德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7月,张小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3.青浦区赵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钟志林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春节前夕,钟志林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健翠、办公室主任韩梦迪、工会主席宋莉莉等四人,违规接受有业务往来的某企业的宴请,并每人收受现金1000元。2018年8月,钟志林、王健翠、韩梦迪、宋莉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4.闵行区七宝古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俞明龙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7年11月,俞明龙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企业赠送的现金,每次2000元,并收受香烟一条。2018年8月,俞明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违纪款。

5.普陀区万里街道万二居民区原党总支书记杜洪亮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2017年春节前夕,杜洪亮先后两次收取居委会购买服务的某企业赠送的礼品。杜洪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8月,杜洪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违纪款。

(责编:白宇)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