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截至2018年11月,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24起、1447人,其中“保护伞”408起、65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74起,涉及573人,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采取直查直办等方式拔伞除根
山东省纪委监委对聊城市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保护伞”问题进行提级直办,对涉案的冠县人民医院院长张汝胜采取留置措施。同期,冠县监委对县公安局正科级侦查员陈利民玩忽职守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山东省纪委监委通过采取直查直办、成立专项工作组、实地督导、领导包案等方式,直接筛查梳理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06件,分3批进行集中交办。在通报烟台市朱永君案时,对35名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做出处理。其中,既有收受朱永君礼金,与其串通勾连的马山街道原党委书记;也有对涉黑成员违规入党、当选村干部等进行保护的街道、镇党委和组织部门的党员干部。
强化督查检查同向发力协同推进
扫黑除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需要上下同心、左右同步,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山东省纪委监委主动与政法机关、信访部门多次对接会商,确定建立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建立统计月报制度,设立热线电话,强化工作的整体性和联动性。
强化督促检查,先从点上抓起,再从面上督促。省纪委监委组成专项督导组赴临沂、泰安,逐案对两市侦办的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对两市工作存在的重视不足、措施不力等问题作了当面反馈。针对市级纪委监委工作不平衡问题,先后约谈了17名市纪委书记,组建两批11个督导组对17市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组进行检查。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过去两年侦破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筛,全面梳理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累计发现问题线索447件,已立案227件、305人。对公安机关在办的涉黑涉恶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涉及的重要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
严肃问责强化问诊整改立制
平阴县委、县政府因放任纵容安城镇东毛铺村人张学文为首的村霸恶势力团伙横行乡里、危害一方而被追责,两名前任县委书记和现任县委书记同时被问责。无论案发前还是案发时,无论职位如何调整,时间过去多长,对于这种因为不担当不作为而形成事实上的“保护伞”,造成恶劣影响的,都要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平阴县举办“玫城镜鉴”警示教育展
如果说铲除基层黑恶势力各种“保护伞”是猛药去疴、净化基层政治土壤,那么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则是培根固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查处问题、问责相关责任人,深入分析地方和部门扫黑除恶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深入整改,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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