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明年3月5日召开
2018年12月30日05:4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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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王琦)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 人民日报 》( 2018年12月30日 04 版)
(责编: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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