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12月20日电 自2016年4月成功申报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以来,青岛把“海绵城市”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领域、全过程,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无缝衔接。从2018年开始,青岛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纳入对各区市综合考核内容。
记者从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处了解到,2016年青岛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我们提出了比国家标准更高的‘到2020年25%建成区达标’的发展目标。”推进处负责人介绍,立足城市发展实际,青岛不断编制完善海绵城市规划体系,在完成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组织黄岛、即墨、平度、胶州、莱西等区市完成了本辖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实现专项规划全覆盖。
海绵城市要成片区、系统化建设才能发挥出应有功效。为避免海绵城市建设碎片化,青岛总结试点经验,率先创新编制了青岛市海绵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大纲和海绵城市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大纲,指导全域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李沧区、城阳区、高新区等已完成部分重点建设区域的海绵城市详细规划,其他区(市)也已启动。
“海绵城市是一种系统化的理念。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我们得以重新审视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培养起系统化治理的理念和思路。”推进处负责人说,青岛高度重视以海绵城市理念统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科学编制系统化实施方案,强化系统化治理。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青岛加快推进李村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目前已列入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为了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青岛在试点区积极构建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评估系统,并结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形成兼备海绵城市监测评估、建设管控、宣传推广及与未来智慧城市建设兼容的系统功能,实现了对海绵试点区中3条河流、81个排口、182个海绵工程以及353台在线监测设备的全方位、动态化管控,支撑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管控、建设成效展示及相关决策支持。
在此基础上,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创建,青岛将搭建全市统一的海绵城市和城市排水监测考核评估平台,利用水量监测、管网筛查等手段对试点区进行全面排查,存在内涝、雨污混接的小区、道路,不管建设年代和新旧情况,全部列入计划加以整治,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及城市排水设施运行提供支撑。
据了解,青岛市各相关部门分别制定文件,明确了立项、可研、初设批复,“两证一书”发放,土地出让手续、施工图审查、质监、竣工验收等环节需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内容。从2018年开始,青岛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纳入对各区市综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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