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给地名“立规” 起名不能再“任性”

2018年12月15日20:19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天津12月15日电(记者周润健)在天津,地名起名不能再“任性”了。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4日修订通过了《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以外国地名以及同音字作地名,地名商业冠名将受限制,地名的定性词语应当与事实相符。

该条例规定,地名命名应符合地名规划要求,反映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含义健康、方便使用;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由专名和通名组成,用字规范,简洁易读,不使用生僻字,同类地名不使用同音字、近音字以及与其他地名相近似、容易引起混淆的字。

地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为了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性,避免商业冠名特别是公共设施或者居住区的商业冠名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便或者影响,条例对地名商业冠名作了限制性规定:“禁止用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为道路、桥梁、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站点、隧道、港口、码头、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和居住区命名,本市已有地名除外。”

条例还明确要求,地名的定性词语应当与事实相符,以楼、厦、苑、广场、花园、公寓、别墅、中心、山庄等形象名称作通名的,应当符合天津市有关规定。如果违反这一规定,以这些形象名称申报地名与事实不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责编:岳弘彬、曹昆)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