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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全国政协“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专题协商会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陈雨露: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

2018年05月16日10:21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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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逐步形成了涵盖全国性、行业性、区域性市场和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与此同时,在跨市场交易日益活跃、外部网络安全挑战加剧的新形势下,我国金融基础设施领域在建设与监管方面缺乏统筹的问题日渐突出。为此建议:

加快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针对清算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机构、交易所或交易平台、交易报告库等各类金融基础设施的不同特点,制定分类统一的监管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支付、征信等领域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管标准,提高监管效能。

完善分层分类的监管安排。根据金融基础设施的系统重要性程度和业务种类实施分层分类监管。当前的重点工作是强化互联网属性金融基础设施监管。要根据互联网金融整治及长效机制建设的分工,适时进行监管并调整优化。

统一实施准入管理。建议按照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涉及股权、期货的基础设施由证券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准入,其他类型的金融基础设施由中央银行负责准入。对现有金融基础设施,应进行重新评估认定,合格的予以发放业务牌照,不合格的则限期整改或停业退出。

(责编:贡雨婕(实习生)、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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