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国资委纪检组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年02月13日07:11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驻国资委纪检组近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中国通用新兴地产有限公司原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均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其中原党委书记尚宝田累计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12次,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军5次,原纪委书记王晓康12次,原总会计师张小英7次,原副总经理吴子华6次,原副总经理李安民3次,原副总经理刘金刚1次。分别给予尚宝田、王晓康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刘军(合并其他违纪问题)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张小英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吴子华、李安民、刘金刚进行诫勉谈话。

2.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阳光速航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金航于2014年5月至2017年1月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期间,先后9次用公款组织公司客户到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共计消费81450元。给予金航留党察看一年、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其行政职务降二级处理,按高级经理安排。

3.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恒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1月购买高档红酒24瓶,单价1680元/瓶、总价值40320元,用于业务接待;购买高档皮具1件,价值13510元,作为礼品赠送客户;2015年2月至12月,购买香烟4次,合计金额4180元,用于业务接待。给予总经理孙晓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党委书记张豫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顾朝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总会计师刘义升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对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王军龙,副总经理卢世焕,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熊佩文进行诫勉谈话。

4.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监造处处长、第五党支部组织委员赵利勇2016年6月29日在浙江绍兴参加会议期间,违规参加合作供应商组织的KTV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异性陪侍。此外,2016年,赵利勇还利用出差机会,通过虚开住宿发票、将个人其他费用计入住宿费等方式,虚报、骗取差旅费19985元。给予赵利勇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责编:王吉全、刘军涛)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