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铁岭1月6日电 辽宁铁岭市纪委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抓住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契机,大力推进人事调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着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反腐铁军。
以人事调整激活力。针对纪检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容易形成固定模式、局限性思维和岗位疲劳,也会滋生惰性,还会形成关系圈、人情网,甚至产生腐败等问题,市纪委在改革中把人事调整作为重要一环,按照征求意见、个别谈心、会议决定、任前谈话、大会宣布等步骤,对机关干部多年不轮岗的进行大轮岗、大交换、大调整,执纪审查各室与综合室(部)普遍交流,综合室(部)间相互交流。机关原有48名干部(除班子成员),在这次改革中有39人进行了轮岗交流,占比81.3%;其中11名室(部)主任(部长)轮岗10人,占比90.9%;18名室(部)副主任(部长)轮岗15人,占比83.3%,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是市纪委10余年来第一次。将28名转隶干部与纪检干部混合编成、交叉安排,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干部监督,防止“灯下黑”。
以清理旧账聚战力。针对市纪委常委兼任监察分局局长、纪工委书记,工作不聚焦,县(市)区纪委混岗混编、人员“黑户”、“一人一室”、“有室无人”等问题,市纪委在改革中坚持内涵式发展,向既定格局和体制顽症开刀,撤并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组织和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室,还清改革前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欠账,解决障碍纪委监委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改革前各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84个,检察院涉改部门内设机构33个,共计117个。改革后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77个,减少内设机构40个,减少比较为34.2%。在减少内设机构的同时,增强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量,坚决消除“一人一室”、“有室无人”问题,逐步消除混编混岗问题,县(市)区纪委监委每个室保证2名以上行政人员,纪检监察室保证4名以上行政人员。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与审查调查人员编制分别为24个和28个,分别占编制总数的23.3%、27.2%,组建两个8人以上的尖兵纪检监察室,攥紧反腐拳头。同时,市纪委取消5个监察分局和5个纪工委,常委不再兼任监察分局局长、纪工委书记,解决工作发散、向心力不足问题,提升队伍战斗力。
以监督制约增效力。针对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风险点较多,机关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个别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与纪委监委的地位、作用和承担的艰巨任务不相适应等问题,市纪委在改革中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实行信访受理和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4个环节分离”,明确权责边界,在机构职能和内部运转上确保实现权力制约和平衡。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由信访室统一管理信访举报,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负责问题线索管理,建立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机制,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会议,统一分发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由信访、案管、承办部门定期对“三角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的五项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的七项规定》《市纪委监委提能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七项规定》,对纪委监委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请假、签文、开会、保密、节约、请示报告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培养纪委监委干部在监督下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树立纪检监委干部忠诚不二心、干净不出事、担当不推责的良好形象(何勇、未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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