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年08月30日23:4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4月27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吉林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2017年6月7日,中央巡视组向吉林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把全校思想统一到中央巡视的部署要求上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在收到反馈意见当天就召开了专题党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最新讲话精神,讨论研究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吉林大学党委的反馈意见和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党委常委会一致表态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举一反三、限时完成,严格按照中央巡视组工作要求启动全面整改工作。

(一)开展广泛动员

6月14日,学校党委召开专题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工作方案》《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台账》《吉林大学党委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吉林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改台账》。6月16日,学校党委组织全校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召开“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工作动员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系统部署全面整改相关工作。会后,校内各二级党委通过党委(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等近百次各级会议,在党内传达了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关于专项巡视吉林大学党委的反馈意见》和学校党委书记在反馈会议上的表态发言,并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制定学院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通过会议动员和方案部署,在校内营造了全员参与、全面整改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整改期间,学校党委先后召开10次整改专题党委常委会议,听取专项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安排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吉林大学党委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常务副书记和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总体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同时成立了9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分别由校党委常委任组长,分工负责各领域的专项整改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

制定《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工作方案》和《吉林大学党委关于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台账》。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任务、领导机构、工作分工、工作原则和要求等五部分内容,整改台账从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分解出了3大方面、9个方向、73项任务、202条整改措施。明确党委书记是全面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和校长对学校全面整改工作负总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整改方案和台账的分工负领导责任,并对自己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负总责,整改台账细化到人,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四)强化督察督导

全面整改期间,党委书记和校长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其他校党委常委带领各专项整改工作组,以现场调研、专项汇报、专题会议等形式多次对专项领域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全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整改期间,召开了4次整改工作推进会,了解督办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召开了2次整改阶段性研讨会,推进整改落实,并就全面整改工作向党委常委会进行了5次专题汇报。7月上旬,学校党委组成由校领导带队的两个调研组,在校内八个学部就全面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7月19日,校长召集相关部门就台账中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讨论,落实整改方案,积极推进整改。7月21日,相关校领导牵头召开历史遗留问题专题推进会,按照《吉林大学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对部分遗留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了解情况,摸清底数。7月28日,党委书记召集全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再次听取全面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持续整改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工作要求。

(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7月12日,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对推进全面整改工作进一步部署安排。教育部党组派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截至目前,从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梳理出的73个问题已经全部进行整改,制定和修订规范性文件69份。在202条整改措施中,计划于7月底前完成的178条均已完成,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的18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占全部整改任务的97%。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校内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院级整改方案和台账,并按照学校整改整体节奏有序推进。

二、照单全收、逐条整改,把反馈意见落实到全面整改的具体措施上

学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遵循立行立改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学校整改和学院整改相结合、领导带头和全员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关键少数”,强化政治担当,按照“有实事”“有实招”“有实效”“有时限”的要求,突出“分工负责”“个人担责”的纪律要求,对照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逐一对号入座,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修订了《中共吉林大学委员全体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吉林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吉林大学督查督办暂行办法》《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院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明确重要讲话、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传达范围、传达时限和掌握程度,着重督促检查制度安排。加强文件流转督查督办,指定专人全程跟踪文件流转情况,规范流程,及时响应,全程督促,保证时间,务求高效。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在党委常委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等5个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学习安排,印发学习材料2期,组织自学并安排中心组成员在下学期集中学习时作重点发言,要求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结合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化综合改革、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工作,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编印《十八大以来高校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关键词》等学习手册,通过吉林大学微信公众号开辟理论学习园地,每天推送一条。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下发《理论在线——吉林大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辅导材料》3期、《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400余册、高校思政会精神解读材料700余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吉大纪检监察》电子简报2期,7月9日开展吉林大学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理论测试。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学校党委统筹规划系统安排。制定《吉林大学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出台《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同时制定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举措、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并于7月5-7日在校内开展专项调研督导,推进工作。二是落实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立德树人职责。制定了《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吉林大学关于本科第二课堂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吉林大学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吉林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计划》《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吉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吉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助理工作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吉林大学研究生党建工作实施办法》《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吉林大学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会议精神规范科研行为实施细则》《关于改进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评价的意见》等,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健全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各教学单位协同育人机制。制定了《吉林大学本科教学与学工系统联席会议事规则》。加强课堂教学和规范教材选用管理,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专项督导,推进“马工程”已出版教材使用率达到100%。校内各二级单位,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构建形成大思政格局。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动落实学校关于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若干文件。召开第一次本科教学与学工系统联席会议。制定《吉林大学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吉林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计划》,加强思想政治课程体系的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成立吉林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服务、研究工作。制定《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吉林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加强课堂育人作用,保证课堂教学工作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有计划地开展教师教学发展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系列活动,已举办“师生对话: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活动感”“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亲和力”等两期思政课教学工作坊,培训教师80余人次。发布《关于制定2018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将全面育人要求融入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吉林大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素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导师思想政治工作首要责任人制度。

推进“双一流”建设振兴传统优势学科。加强传统优势学科建设,加大重点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统筹推进多种支持方式,形成建设合力,把振兴传统优势学科纳入到《吉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中。加强对学科建设的整体谋划和科学设计,改革学科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学科建设经费等各类资源按一级学科统筹。加强学科建设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实行建设要素绩效目标管理,按照学科建设绩效动态调整学科建设资源。

加强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工作。成立了以主管科研副校长挂帅的“吉林大学科技开发中心”,专门负责全校自然科学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根据市场化运行机制,采用人事代理的方法,拟组建一支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队伍;与长春高新区联合成立了吉林吉大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专门负责承接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拟于2017年底前,在吉林省有关市州已成立的6个吉林大学产业研究院(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的基础上,实现省内各市州全覆盖;拟于2018年底前,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京津冀以及内蒙古和新疆等地区建立一批研究院(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制定和完善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办法,包括外设科研机构管理、自然科学项目管理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

大力加强“智库”建设。制定《吉林大学智库建设实施方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类成果管理实施细则》,聚焦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急需事项,全面提升咨政服务能力,为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高层次决策咨询服务,提升成果转化能力和水平。拟重点建设和打造2-3个国家级智库,培育若干专业型和区域型智库。

完善教师考评机制。制定《吉林大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教授岗位本科教学的授课任务。完善教师本科教学业绩津贴制度,继续实施教师本科教学成果奖励津贴制度,完善教学为主型教学委员会特别渠道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开展“杰出教学贡献奖”奖励工作和“教书育人”标兵表彰工作,同时对2016-2017学年各学院专任教师中的教授上课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区别原因、落实到人,多措并举,保证2017-2018学年教授授课率由60%增加到80%以上。

破解多校区超大规模办学治校难题。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吉林大学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和五个专项工作组,从“完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和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深化内部治理体系建设、优化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五个方面,加快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树立问题意识和协同意识,以问题倒逼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二是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和《其他遗留问题台账》,进一步明确学校历史遗留问题内容界定、形成原因、责任部门(单位)、负责常委、问题现状、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限,确定了37项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努力解决合校“后遗症”问题。三是大力推动解决民生信访问题。梳理近年来推动解决民生信访问题的决策和落实情况。召开民生信访专项协调会8次,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和处理原则,提出解决方案,督促推动民生信访积案调处工作。坚持涉信涉访部门信访工作责任人现场接访制度。协调涉信涉访部门信访工作责任人每周到信访接待场所现场接访,3月初至今,相关涉信涉访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待群众来访65次。

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班子成员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强化班子成员担当意识,加强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政治觉悟、理论水平和思想高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吉林大学党委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交流;结合领导班子成员调整,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加强班子内部管理监督;强化“一岗双责”意识,避免出现新的系统性、领域性违纪违法多发频发现象,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

2.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舆情研究中心,为学校党委研判、部署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科学、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撑。计划9月召开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面督导、检查、研究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深入推进工作落实。成立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基层党委在新聘教职工政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制定考核标准,强化监督。邀请相关主管部门针对政审工作开展培训,加强政审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完善相关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人、操作流程,强化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全面落实《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岗前培训、专项培训等方式,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突出榜样引领。组织师生学习白求恩、李四光、匡亚明、唐敖庆等先贤的先进事迹,传承吉林大学光荣传统。进一步推进黄大年精神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吉林大学关于深入开展传承黄大年精神的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开展向优秀教师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黄大年同志学习的决定》《关于开展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的通知》,组织师生开展座谈研讨,举行主题党日、团日活动,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学习会议,深入研究总结黄大年精神,立足本职工作,为振兴吉林、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创作拍摄微电影、排演话剧、在校史馆设置黄大年先进事迹专题、编辑纪念文集、设置黄大年塑像、设立黄大年创新班、命名黄大年实验室;利用校内多种载体宣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在校内显著位置设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和学习宣传条幅;制作黄大年先进事迹展板,在各校区巡回展出。

3.进一步完善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机制

为加大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力度,制定了《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围绕《实施细则》修订《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吉林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强调职责担当,确保议事决策的质量,避免“大事小事都上会”。修订《吉林大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吉林大学督查督办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避免不符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的现象发生。制定《吉林大学党委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沟通、发现问题、纠偏矫正、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探索开展校内巡察,通过巡察发现治党治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倒逼管理领域改革,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二)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逐条核对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往查摆的问题。校领导班子成员对2013年以来建立的个人问题整改台账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组织召开校领导班子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议,逐项梳理2013年以来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2013、2014、2015年度查摆问题共计80个,其中,当年完成整改或列入本次巡视整改台账完成整改的76个,另有4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少数问题在不同年度有重复出现的情况,目前均已完成整改。按照巡视整改要求,相关班子成员就未完成整改的4个问题重新制定了整改台账。按照会议部署,班子成员对2016年度校领导班子问题整改台账的具体任务、整改措施以及完成时限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成效。

强化严肃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自觉意识。7月11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体学习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南开大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的有关要求。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结合中央第十二巡视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对开好领导班子全面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7年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作了部署。会议印发了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材料,内容包括《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讲话摘编、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理论文章,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为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做好思想准备。

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常委同志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常委同志所在党支部定期填报《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报告单》,2017年第一、二季度已经填报24份报告单,及时反馈常委同志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了《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吉林大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吉林大学2017年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附属学校党委、离退休党委、机关党委、产业党委和后勤服务集团党委等,结合本系统或本行业实际情况与特点,分别制定了加强党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修订《吉林大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接到集中学习通知后,要预先自学相关学习材料,结合本职工作,做好与学习专题相关的调研,并根据安排作重点发言。制定《吉林大学院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学习要求、督查与问责五个部分对院级党委理论学习工作的开展做出规范和指导。创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与实际工作充分结合,促进中心工作的开展。

建立党的组织生活“整改台账”。各院级党组织2017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共列出工作任务738项,问题整改台账共列出整改任务381项。截至目前,党建工作计划已完成453项,问题整改台账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成效321项,其他工作计划或整改任务将于下学期启动。

加强考核监督。制定《吉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吉林大学院级单位基层党建考核评价办法》《吉林大学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推动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将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范围。

2.加强党的建设

加强对基层党委工作的考评监督。一是加强制度监督。严格执行《吉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吉林大学院级单位基层党建考核评价办法》《吉林大学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建立健全院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跟踪检查机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范围,通过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问责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基层党建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拓宽监督渠道。收集2016年以来院级党组织书记党课讲稿,进行逐份审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改进。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网站专门开设了“党课展示”专栏,公开展示一批质量较高的院级党组织书记党课讲稿。通过公开展示书记党课讲稿,丰富了师生党员网络学习资源,扩大了党课受益面,增强了院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推动党课质量不断提升。

强化学院党委作用。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吉林大学院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调整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强化院级单位党政共同负责工作机制,明确院级党组织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制定《吉林大学基层党委会议事规则》,从议事决策范围、程序和会议组织、决议落实、会议纪律等方面做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在体现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确保议事决策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同时,重点解决党政联席会议替代基层党委会、专题研党议党不够等院级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考评。将《吉林大学院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吉林大学基层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基层党建检查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三是保障经费支撑。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工作要求,提升党建活动经费保障水平,依据吉林省高校工委、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印发<关于加强高校院系级党组织及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基层党建专项经费足额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四所附属医院列入本单位预算)。

强化教工党支部作用。一是加强教工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完善教工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机制,计划2017年下半年举办教工党支部书记年度全员集中培训,2018年上半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树立标杆,举办教工党支部书记年度示范培训。用制度规范教工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力,在《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中明确了教工党支部的政治地位和作用机制。推动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工作,该项工作已列入《吉林大学2017年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2017年底启动。二是加强教师党员管理。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考勤工作,将考勤结果纳入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之中,对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置。学校党委已启动制定实施办法。三是加强教工党支部管理。2016年7月启动了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专项排查工作,相关基层党组织均已完成换届工作。对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按期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设立新的党支部、撤销原有党支部的组织程序,明确了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补选工作的组织程序,明确了完善党支部换届信息台账、动态开展按期换届选举预提醒的规范做法,结合党支部设置调整和按期换届选举关键环节提出了推进落实的具体要求。

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在高学历高职称教职工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高学历高职称教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学习等方式,加大对高学历高职称教职工的培养教育力度。各院级党组织建立高学历高职称教职工党内联系人制度,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以及党支部书记带头联系1-2名非党员高学历高职称教职工,定期谈心谈话,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把更多优秀的高学历高职称教职工凝聚在党的周围。二是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离退休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离退休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办法》,对离退休各级党组织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使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教育引导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加强“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管理。安排专人深入各院级党组织专项督导清查“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情况,并稳妥做好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修订《吉林大学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规范选任程序。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修订《吉林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对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竞争上岗、公开招聘、交流回避、退出、纪律和监督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选人用人有关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操作依据。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保证民主推荐程序规范、常委会讨论干部任职事项规范、任前公示程序规范等,从2017年7月起,干部任前公示除在网上向全校公示外,还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全体代表征求意见。二是加强纪实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选任全程纪实管理,全面及时收集整理管理干部选任文书档案,确保选任过程全程纪实、全程留痕。

消解“裙带”关系。一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针对辅导员选任中出现的问题,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调整选任政策和选任方式,由学院为主改为由学校为主。坚持凡进必考,在管理、辅导员等系列实行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在2017年专业技术系列人员招聘考试中,学校采取委托第三方组织命题、监考和阅卷的方式,保证笔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保证选聘结果公平公正。二是严肃排查相关问题。对全校各个培养单位在读博士研究生进行排查,共发现三例“带子女、直系亲属读博”情况,已全部完成导师更换,同时加强招生管理工作,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学校职务聘任工作相关规定,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聘任组织成员和评审组织成员均实行评审本人及亲属全程回避制度。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一是加强干部兼职管理。制定《吉林大学处级干部兼职管理暂行办法》,对学校现岗处级干部的兼职数量、兼职审批和取酬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对现岗处级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现有兼职超过限制数量的处级干部,要求通过社会团体换届、个人主动请辞等方式尽快辞去超过限制数量的兼职,对兼职超过限制数量的处级干部新申请的兼职不予审批。2017年底前,对现岗处级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核查,进一步做好规范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2015年12月,学校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治理工作,对存在违规因私出国(境)情况的处级干部予以处理。2016年3月,学校制定《吉林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吉林大学现职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考勤纪律。在巡视期间,学校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及时对教职工考勤工作提出严格要求,4月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工作 严肃考勤纪律的通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考勤工作主体责任。4月份以来,每月对所有二级单位的考勤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学校对有关干部档案造假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制定了《吉林大学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教职工人事档案排查工作,已完成复转军人档案排查工作和涉及个人信息更正的人员档案信息排查工作,后续将按来校时间由近及远的顺序逐一排查人事档案。

(三)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

1.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吉林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检查和问责。建立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处级干部任职谈话、提醒谈话、廉政谈话等长效机制,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监督干部的措施落细落实。学校党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退出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过程监督事项,不断将具有法律、财务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培养使用,切实加强纪委对制度出台前的廉洁性审查以及重大决策前的廉洁风险评估。

加强高层次人才考核管理。一是巡视期间即知即改、立行立改。2017年第一学期,学校党委召开两次专题警示教育会,对学校调查处理违纪问题进行通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第一时间将学校的警示通报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了传达。校院两级警示会所通报的典型违规违纪案例在师生中引起了极大震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校师生的纪律意识。学校党委将进一步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通报、集中警示教育力度,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教职工,不断提升全校教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建章立制、持续整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树立榜样、正面引导。制定《吉林大学学校领导直接联系人才办法》,确保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将党管人才要求落实到位。修订《吉林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做足增量,盘活存量,破解调整改革瓶颈,构建合理人才生态。制定《吉林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充分调动和激发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精力投入情况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提醒,强化思想引导。完善党委常委领导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具体内涵和职责分工,切实把“一岗双责”融入到分管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落细。

推进纪委“三转”。将民生信访和纪检监察工作分离,调整纪委负责人工作分工,专注主责主业。学校纪委梳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监督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职责要求交还相应主责部门监管事项16项,纪检监察部门已退出工程建设、采购招标等现场监督和招生考试现场监察等工作。调整监督方式,根据需要采取函询、约谈、调阅相关文件和视听资料等方式,对主责部门制度执行和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实施有效再监督。健全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制定《吉林大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吉林大学基层纪委工作办法》,通过廉政约谈、集体廉政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中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

2.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学校党委严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纠正“四风”问题,对存在“四风”问题的违规违纪行为先于其他问题调查处理、通报曝光。学校召开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题警示教育会,逐级传导压力,防微杜渐,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学校在修订完善了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差旅费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审批管理、领导干部兼职取酬审批管理等方面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针对巡视中发现的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不严问题,学校制定完善《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借款及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社会奖助学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大额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基金会的审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

3.加强资金资产、基建工程、校办企业等管理

加强校办企业管理。学校成立了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产业党委,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制定出台了《吉林大学企业负责人选拔聘任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加强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防范资产流失风险,逐步提升校办企业运营质量和经济效益。制定了《吉林大学校办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对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逐一查实并解决所属企业自身存在的账外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坚决进行清理,对与学科建设无关、对教学科研无促进作用的企业,要尽快撤出投资,逐步将清算注销企业占用的房屋等资源收归学校,作为学校教学、科研用房。进一步加强对保留企业的管理,把企业对学校的贡献与企业负责人的效益挂钩,以各种方式支持学校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加强土地管理。健全制度、规范流程,落实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修订《吉林大学土地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土地管理程序,防止土地流失问题发生,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成立相应专项工作组,推动解决相关工作。

加强供暖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大学校供暖项目的社会化,对现有吉大致远公司负责的自供热项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供暖用煤、采暖维修等项目招标行为。同时,探索制订学校全资校办企业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学校和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审批程序,加强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管理和相关人员廉政教育,坚决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计划于2017年下半年制定出台学校全资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加强财务管理。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财务审核和经费管理的事项,学校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仔细的梳理,按照“不但要治标,更要治本,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修订《吉林大学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支付的审批程序。积极从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两个层面强化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学校对违反规定的资金进行追缴,对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和岗位调整。对于在巡视前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已开展整改并建立制度约束事项,学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了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同时,积极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科研政策的培训,杜绝此类情况发生。针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历史问题,学校制定了详细的处理方案,并积极推进实施。

加强基建工程管理。根据2017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修订并严格执行《吉林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杜绝基建工程违规问题。完成对2013年以后项目的摸底排查工作,截至2014年底,所有在建项目的前期手续均已补办齐全,2014年以后的新建项目均在依规办理前期手续的情况下开工。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放管服”要求,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2016年底前,学校集中对相关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制度进行梳理,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的相关制度,包括《吉林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大学野外科研费用报销暂行规定》《吉林大学自然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大学科研项目劳务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大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大学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大学自然科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在审批流程上实行了双签控制,即除课题负责人外,还需要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进行审批,对于相关事项,课题组还要出具承诺,保证经费使用事项的真实合法。在经费报销过程中,学校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的审核控制,使用科研经费报销办公设备、电器设备、汽油费、维修费时,纵向项目要求提供立项明细预算或委托采购合同,横向项目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要求执行。进一步通过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科研政策的培训,主动防范此类情况发生。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把项目经费超范围、超预算报销作为检查重点,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特别是将重大科研项目的经费监管作为重点进行监控。

加强附属医院管理。学校落实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现代公立医院制度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附属医院管理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学校先后召开了贯彻落实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大会精神座谈会、附属医院党政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约谈会、附属医院整改部署会,全面对附属医院完善体制机制、防范廉洁风险和巡视全面整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附属医院根据学校要求成立领导机构,确定负责人,结合全国大型医院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全面启动整改工作。从严监控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基建材料价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保障工程建设在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下进行,完善相应制度和监管措施,涉及医院基建的决策均需通过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必要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商讨。认真梳理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在医疗器械、药品招投标等方面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建立从开标评审到中标结果公示的医疗器械、药品招标方案审核机制,将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合同在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认真查办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

对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三、巩固成果、持续整改,把整改实效融入到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上

巡视是政治体检,为学校党委把脉治病、打气撑腰,巡视给学校师生员工带来的心灵震撼,已成为全校上下抓党建、抓思政、抓发展的强大思想动力。整改是政治任务,两个月的全面整改期限内,学校党委基本完成了全面整改的政治任务。通过巡视和整改,全校上下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一致,进一步强化了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下一阶段,学校党委将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在后续整改、严明纪律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以巡视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严格执行《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吉林大学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指导意见》,结合《吉林大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学校事业发展,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想问题、办事情、抓落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吉林大学的红色基因代代相传,融入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过程中。

(二)努力践行“四个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深入推进《吉林大学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及四个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突出量化考核,持续营造“大思政”格局。加强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构建决策体系、执行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相互统一、互相促进的制度体系。加强校内基层党建工作,以《吉林大学院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吉林大学基层党委会议事规则》为抓手,充分发挥院级党组织政治核心和保障监督作用。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在选好支部书记上下功夫,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上下功夫。把学校的发展方向同国家发展的现实目标和未来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始终坚持“四个坚持不懈”,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落实“两个责任”,严格组织生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反对“四风”。把持续整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传黄大年精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课堂教学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四)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为建设教育强国做出应有贡献

把握“双一流”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充分运用巡视整改的成果和效能,贯彻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为学校快速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基础,有效保障“双一流”建设的快速推进。把巡视整改的制度成果,转化为推动持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的制度保障。结合推进“放管服”改革,以落实《吉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吉林大学“十三五”学科建设规划》为重点,充分发挥政治巡视带来的积极效应,强化规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凝心聚力,把以巡促改、以巡促建的巨大成果,转化为争创一流、建设一流的强大动力。以全面整改的实效夯实“双一流”建设的基础,成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保障,以全面整改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31-85155365;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党委办公室,邮编:130012;电子邮箱pco@jlu.edu.cn。

(责编:王政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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