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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四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利用电商平台作案,企业核心技术内盗行为难查处

侵权攀附高科技 精准打击咋发力

本报记者  魏哲哲
2017年04月26日08:23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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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乍一听,这些词汇离我们很远。但事实上,知识产权不仅关涉高新技术和商业利益,更关乎民生健康,离每个人都很近。

  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16年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介绍2016年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基本特点。白皮书显示,在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假冒食品等危害民生类犯罪较为高发。本土品牌已成为主要受侵害对象。当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有哪些新情况?治理难点在哪?

  危害民生类案件高发,旧物回收翻新后流入市场

  2016年,北京市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24件176人,审结115件172人,其中提起公诉101件137人,假冒食品等危害民生类犯罪较为高发。被告人既无食品卫生许可证,也无基本的消毒工序,以非常低廉的价格采购原料后,粗糙加工,销往各地。

  此外,本土品牌成为主要受侵害对象。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伟介绍,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案件中,被侵权产品系本土品牌的犯罪案件共计41件79人,占该类案件起诉人数的65.29%。包括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等36个公司的50余个品牌,涉及服装、食品饮品、化妆品、家用电器、工业用品等多种生产生活用品。

  2016年4月至9月间,被告人白某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李家峪村一出租院内,将其从批发市场购买的无牌散装烤鸭半成品、甜面酱、荷叶饼,通过封口机装进冒牌“全聚德”包装袋,用打码器伪造生产日期,然后假冒“全聚德”品牌的烤鸭对外出售,销售金额共计68万余元。检察官指出,以贴标方式将无牌散装烤鸭“改头换面”冒充“全聚德”品牌烤鸭,销售给来京旅游团队,不仅侵害了全聚德这一中华老字号的权益,也侵害了民众权益。

  “涉外品牌主要涉及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案件集中在侵犯商标权类犯罪领域。”王伟介绍,旧物回收后重新加工以假乱真现象普遍。在假冒名酒、硒鼓、手机等犯罪案件中,行为人回收正品旧物或者正品包装后,经过重新组装、灌装,再次投入市场的现象较为常见。而且,旧物翻新范围也逐渐扩大,行为人不再拘泥于整体物件的回收,开始将目光扩展到外包装等关键零部件。

  超四成利用电商平台犯罪,大量跨区域犯罪难以全面打击

  据白皮书显示,2016年,利用淘宝、微信、58同城、百度贴吧等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约占40%以上。“网络具有虚拟性,查办此类犯罪时常面临行为人‘刷单’及实际销售物品与网页记录不一致等辩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丽娜介绍。

  记者了解到,网络售假呈现“一条龙”发展趋势,犯罪分子利用电商平台相互勾结,就可以完成采购、销售全部交易过程,如林某、陈某销售假冒耐克鞋案,二人利用淘宝、百度贴吧采购假冒耐克鞋,通过微商平台售卖,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在陈某销售假冒耐克鞋案中,经现场勘验,陈某经营的两家网店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5522.4元,陈某辩称其为了提高销售排名,通过QQ联系他人进行刷单,而且有专门的刷单记录,最终因已经查实的销售金额未达到追诉标准而未被起诉。

  “团伙作案、跨区域作案仍然高发。” 王伟介绍,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制造、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均有专人负责,形成较为严密的黑色利益链条,而且依托物流业的发达,大量跨区域犯罪难以实现全面打击。犯罪分子往往从制造业发达地区,如广东、浙江、福建一带购进假货后,再层层转销至全国其他地区。

  谈及日常办案难点,刘丽娜介绍:“在QQ等平台上有各种群回收酒烟等产品,在微信上也有微商出售高仿物品;现在嫌疑人在网上不再标注品牌,只描述物品特征,给调取证据带来困难,需要各部门的配合;涉案金额也需要专门机构计算认定。一般情况下,案件承办人从淘宝记录中技术筛查,工作量大,且各个部门的计算结果有可能不一致。”

  高科技犯罪挑战传统办案模式,需全社会合力解决

  刘丽娜告诉记者,由于知识产权领域本身专业性就很强,高新技术企业核心技术内盗等问题都是办案难点。北京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的被告人臧某某等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即是研发及管理人员离职后使用权利公司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后再加工,对外销售400余万元。

  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高科技化在倒逼办案人员专业化的提升,传统办案模式力不从心,如何借助“外脑”克服技术难题是办案检察官面临的一个挑战。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往往成本低、收益高,如果不加以严厉的财产刑惩治,很难起到警示作用。实践中,侵权人或犯罪分子隐藏销毁转移销售记录等犯罪证据、以做假账或者不做账的方式逃避侦查的现象较为普遍。”刘丽娜介绍。

  为严厉惩治犯罪,北京市检察机关对于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以此认定犯罪数额进行批捕、起诉。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知识产权,解决临时组队、仓促应付、缺乏积累等问题,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大专业化建设。目前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共有五个专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内设机构。

  北京市检察机关下一步将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大平台,主动与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公司等中间商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侵权犯罪案件查办情况,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停售侵权假冒产品,并推动建立健全网络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的常态化合作机制,逐步净化线上线下的交易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维权氛围。


  《 人民日报 》( 2017年04月26日 11 版)
(责编:田甜(实习生)、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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