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日前发布《2006-2015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报》。公报称,经过10年的治理和预防,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4.62万平方公里,较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减少了27.5%,流域内水土保持成效显著,为生态环境改善打下基础。
长江流域面积约180万平方公里,涉及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内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长江上中游地区,其中上游地区集中分布在金沙江、嘉陵江、沱江及三峡地区,中游地区的汉江上游、沅江中游和清江上中游、大别山等区域水土流失较为突出。
为了加强流域内水土流失监控与治理,2006年至2015年10年间,长江委先后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鄱阳湖水系、三峡库区、洞庭湖水系(资水、澧水、沅水)、岷江流域、沱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等区域(水系、支流)开展了水土流失遥感监测。目前,监控网络已经覆盖流域内15个省份,覆盖率达到79%,累计建成1个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54个地(市、州)水土保持监测分站、227个水土保持监测点。(记者 黄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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