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因病困卖房再申保障房条件放宽

2016年07月14日08:12  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北京市因病困卖房再申保障房条件放宽

  记者13日获悉,市住建委网站公布了《关于王德贵家庭申请保障房有关问题的批复》,提出今后对于低保、低收入家庭,因患大病、偿还债务等重大变故而出售家庭唯一房产的,再申请保障房时不再受出售房屋未满三年的限制。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在对东城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的批复中称,根据《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审核配租配售管理等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出售房屋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年限须满三年才可申请保障房。

  此次批复过程,市住建委考虑到王德贵家庭属于低保家庭,且住房确实困难,对该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经住房保障廉政风险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该家庭可在出售房屋未满三年情况下申请保障房。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同时强调,今后对于低保、低收入家庭,因患大病、偿还债务等重大变故而出售家庭唯一房产的,经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实确认并经住房保障廉政风险联席会审议通过后,申请保障房时不再受出售房屋未满三年的限制。

  马上就访

  “困难范围”或可再扩大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当日就此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此举主要是考虑到了以人为本的因素。在这次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确立此类问题的操作原则后,今后各区住保办即可直接灵活审批此类申请,无需再逐个上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批。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实际上这次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只是明确了一个操作方向,对于类似问题的描述可能还不全面。换言之,如果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基于以人为本的考虑,认为有些类似但不完全符合上述口径的案例,同样属于应该帮扶的困难群众,则可以适当考虑针对更多的困难,放宽申请保障房的条件。同时申请家庭仍需满足申请保障房的门槛。

  对于这次将原有规定进行放宽,这位负责人解释,目前一些低收入家庭一旦遇到大病等问题,有时确实需要使用一些非医保的进口药或者高价药,造成一些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快速增加,甚至被迫采取卖房治病等方式。考虑到这些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住房需要,有关部门才决定对原有规定进行放宽。

  同时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在操作中,需要由相关街道负责针对提出申请的低保、低收入等家庭,核实其相关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可能骗取保障房的问题。随后各区住保办即可直接灵活审批此类申请,无需再逐个上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审批了。

  申请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

  区住保办核实(街道核实)

  住房保障廉政风险联席会审议通过

(责编:龚仪(实习生)、申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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