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
给企业一剂“降压灵”(法治头条·服务经济发展③)
2015年12月30日,浙江省临海市法院迎来了一群特殊的旁听者——华海药业的90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在职员工。原来,华海药业行政主管高某多次向广告公司索取好处费被查处。华海药业副经理李博带着部分员工前来旁听,给大家“上上课、敲敲警钟”。
查处公司“蛀虫”,建议员工前来旁听……这一系列动作中,临海检察院都参与其中。
近年来,浙江省检察院在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中着墨甚多,给了企业一剂“降压灵”、一粒“定心丸”。
消灭非公企业“蛀虫”,预防职务犯罪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的浙江,非公经济贡献着60%的税收,70%的GDP。而在发展中,有的非公企业却不得不“吞下”因员工“不守规矩”而形成的苦果——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知识产权……面对“蛀虫”,许多非公企业往往束手无策。而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开展检企共建,有助于从源头预防职务犯罪。
2011年,省检察院查处了一批发生在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多名公职人员受贿的窝串案。“这是一起典型的‘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例,暴露出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行贿受贿的内幕。”浙江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张友宝说。
多年来,检察院更多的是围绕着国家工作人员开展预防工作,措施方法也日趋完善,但作为贿赂犯罪的源头,如何有效预防行贿犯罪开展较少。浙江省检察院发现,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必须加强对行贿犯罪的源头治理。
建立预防约谈机制,深入企业定期宣讲
华海药业高某一案即是检察机关启动“预防约谈”机制后发现的。2014年,华海药业的审计部门发现,该分厂广告支出从每年约20万元猛增至50万元。华海药业随后将此问题反映至职务犯罪共同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该小组是市检察院和华海共同协商后成立的。”临海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甫兴说,接到企业反映,小组随即启动“预防约谈”机制,很快发现高某有重大嫌疑。
“有检察官监督,‘老鼠’自然心存忌惮。”李博说。在华海药业的建议下,检察院干警还直接参与企业重大基建工程和采购项目招投标现场监管。公司的职务违法违纪问题大大减少。
协助做好普法教育,是检察院服务非公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2月初,东阳市的横店集团在市检察院的指导和协助下,照例举行表彰暨法纪教育大会,既宣扬正面典型,又以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干部员工。“有了检察官现场说法,普法教育会更加深入人心。”横店集团副总裁厉国平说。
在永康市,市检察院与部分公司建立长期的职务犯罪预防宣讲合作关系,将职业道德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课程列入公司外派员工必修培训课程。
浙江省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企业的普法宣传、联合开展预防调研等工作已经步入常态化轨道。
开展中介组织调查,营造法治发展环境
几年前,宁波市北仑区环卫处原处长胡伟国将一项路段景观改造的招标代理交给某审计事务所来办。“你们找几家有资质的单位一起围标,无论谁中标,都由你承接这项工程。”胡伟国拉来中介组织意图从中谋利,最后却东窗事发。
近10年来,浙江中介服务业发展迅速。中介组织在促进市场交易的同时,有的不断参与职务犯罪案件,严重影响着经济的健康发展。2015年,浙江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中介组织预防调查,并加强与发改委、信用中心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用,协助开展对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级等方法,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非公经济组织一旦有行贿等污点行为,会被列入黑名单,影响今后的经营行为。”近日,永康市检察院举行了一场警示教育讲座,信用评级的“黑名单”使数十家中投标代理公司负责人“心里一震”。
在诸暨市,信用评级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浙江万安集团对一项工程进行对外招标。依托浙江省建设的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平台,集团党委副书记田红梅很快就查到拟承接此项招标工程的中介机构的信息。依据信用信息平台上的资质等级、服务时限和信用记录等信息,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被排除在外。
进行风险评估,“暖企”之策获点赞
“我们是遭受商业秘密侵犯的‘大户’。”厉国平说。前不久,横店集团的一名业务员将一款新产品的核心部件图纸发给了竞争对手,幸好检察机关及时采取行动,阻止了事态扩大。
“企业有需求,我们要‘亲’。但同时也要‘清’,不能越过法律的底线、纪律的底线和道德的底线。”浙江省检察院负责人说。
近日,浙江省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检察机关要把是否严重影响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作为重要标准。同时,不再对非涉案当事人、非涉案项目和非涉案财务账册进行“普遍化”排查、调查和取证。
“《意见》中的两个‘慎重’、一个‘妥善’给予了宽松的法律环境”……4月8日下午浙江省检察院联合省工商联召开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暖心之策获得了现场许多民营企业主的认同。
《 人民日报 》( 2016年04月27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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