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促律师等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
律师来了 上访少了(关注改革“最后一公里”)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综合施策,下大气力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
去年11月,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如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律师在化解信访案件中如何发挥作用,协助化解矛盾纠纷?日前,记者对吉林市的探索进行了探访。
建立信任,律师发力
“我们的信访案子就是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结的。大伙凑了钱,做了锦旗和牌匾送给律师。”吉林市江南乡兴隆村原有色金属加工厂的工人葛俊(化名)至今感激不已,他和工友在律师的帮助下解决了问题,息诉罢访。
截至去年底,像葛俊这样的案件,吉林省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共受理400余件,息访(稳控)人数达2800余人。
葛俊和19户工友上世纪80年代末到吉林江南乡务工,所在的兴隆村给他们建造了职工住宅,住到2010年,房子面临拆迁。他们不愿搬家,村委会多次劝说无果,依法向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1年,法院一审判决20户职工返还房屋,进行搬迁。工人们不满判决,一度决定去上访。
经人介绍,葛俊和工友们来到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中心主任修保提出了“条件”:“一定要立个书面保证,要依法办事,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
经过上诉和开庭审理,服务中心发现,职工们所居住房屋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妥。修保说:“给工人老大哥讲清了法院判决的理由,他们也理解。可是这些工人的生活实在是困难。我们最后提出了和解方案,每户职工获得7万元拆迁救助款。”
2011年,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后正式挂牌成立,无偿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案件核查、协调、代理、依法维权等全程的法律服务。如今,该服务中心形成了咨询告知法、签订停访协议法、义务代理法、联动化解法、听证息访法、救助公证法等一整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方法。
“涉法涉诉信访案的信访人首先是认为判决不公,而服务中心则把法院和信访当事人之间缺少的信任重新建立起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海东说。
“作为第三方,服务中心律师办案关键要有客观公正的立场,既不能当信访人的‘出气筒’,也不是政法机关的‘保护伞’。”修保说。
据了解,吉林全省9个市(州)已全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平台机构,并有30个县(市、区)成立了分支平台。
配套激励,更给荣誉
据介绍,该服务中心日常工作人员由律师和退休法官、检察官组成,还有知名律师组成的专家库,为上访群众提供“点单式”服务。然而,社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是一种经营行为,案源就是收入。怎样吸引律师心甘情愿地参与公益服务?
“司法行政机关得把好关,选好律师协会会长非常重要。”吉林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在市律师协会会长的支持下,服务中心律师专家库将当地知名的律所主任吸收进来,以此带动整个律所的律师。
此外,相应的激励机制也得配套。80后律师张龙在服务中心成立之初就成了这里的专职律师。“每个月收入比不上在律所代理案子,但能锻炼人。”张龙说,服务中心还会根据化解案件的质量予以奖励。如今,张龙已是服务中心律师中的骨干,因从事公益服务,评上了省里的优秀志愿者、吉林市优秀律师。
对于专家库内的知名律师,信访人看中哪个律师,就选谁提供服务。信访人自选的专家律师,每办结一起信访案件,都计入司法部门对律师的年终考核。“给予参与公益服务的律师相应的荣誉,让律师有社会地位、有职业尊崇感,就是最大的激励。”修保说。
监督协调,解决困难
由于案件控告、申诉对象大多是公检法机关,有些律师对参与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热情,也有顾虑。
从2011年起,吉林市陆续出台实施办法,打通服务中心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的通道。吉林省委政法委联合省直政法部门共同出台了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目前,吉林全省各级法院均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所必需的接待室、阅卷室、合议室等。吉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峰说,通过监督和协调,解决了服务中心与各部门配合不畅的问题。
“对于确有瑕疵或错误的案件,服务中心单独同政法机关沟通,无法达成一致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求协调处理。”修保告诉记者。
刘海东说:“服务中心帮助化解信访案件,法院何乐而不为呢?”
2015年底,吉林全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量已由2010年前的7000余件减少到1300多件,其中通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实现息诉罢访的有700多件。
《 人民日报 》( 2016年04月24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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