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报6起违规问题 嘉定一区委常委公款送礼遭警告

2016年04月12日18:47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4月12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上海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案例如下:

1.2013年8月,嘉定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峻两次赴京出差期间超标准住宿、用餐,并游览景点;2012年6月至2013年7月,林峻先后数次收受礼品礼券,公款送礼;林峻还对下属单位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行为失察失管,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上海市纪委给予林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市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宏祥违规决定购买3万元消费卡用于公款送礼,通过虚开发票套取30余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发放奖金。上海市纪委给予王宏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市环境监察总队多次组织人员以考察、调研的名义,赴西藏、四川、厦门等地公款旅游。市环保局党委给予原总队长、党总支副书记何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总支书记、副总队长黄帅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游览景点费用。

4.2015年1月15日,光明乳业华东社区部总经理贺春兰违规在五星级酒店召开会议,并存在超标准住宿、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该公司还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室给予贺春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降职处理。

5.2015年12月30日晚,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朱泾所主任科员吴云德、副所长高玮等人接受吉买盛购物中心朱泾店店长郁任岭安排的公款宴请,共消费1540元。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给予吴云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高玮党内警告处分;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纪委给予郁任岭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餐费。

6.2015年春节期间,浦东新区书院镇棉场村党总支书记刘黎明虚列开支,在村委会集体账务上报销其多次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费用,共计17705元。浦东新区书院镇纪委给予刘黎明党内警告处分。(上海市纪委)

(责编:潘旭海、张玉珂)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