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不是“权力斗争”

石 平

2016年04月02日07:05  来源:《求是》
 
原标题:反腐败不是“权力斗争”

  带着偏见或戴着有色眼镜看我们当前的反腐败,往往会得出扭曲的结论。比如,国外一些媒体和人士把自己国家的反腐视为法治的表现,是正义的行为,而把我们的反腐视为“权力斗争”,有着阴暗不可见人的勾当。国内也有一些人随声附和。这种观点的背后或许是出于对我们反腐的不了解,但更多的是一种刻意的抹黑和故意歪曲。

  过去,一些西方国家或势力总是端着“道义”教师爷的架子,板着面孔教训我们,千方百计用腐败问题拿捏、贬低和抹黑我们,不断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场合提出所谓反腐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力正风反腐,利剑挥出,“老虎”“苍蝇”纷纷落马。正风反腐让党风政风为之一变,社风民风为之一新,凝聚了党心、赢得了民心。同时,我们加强反腐败国际双边多边合作,启动“天网行动”,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将一批外逃多年的犯罪分子缉拿归案,国外不再是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我们的反腐行动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尊重,国际正义力量和有识之士对于我们敢于向腐败亮剑是佩服的,给予我们的反腐高度评价。但是,那些曾经指责我们腐败的西方国家和势力并没有为我们的反腐成绩鼓掌和喝彩,而是把我们的反腐歪曲为“权力斗争”。在他们眼里,腐败是问题,反腐败也是问题,偏见和恶意在他们那里根深蒂固。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内外多个场合讲过,我们的反腐不是“权力斗争”,没有所谓的“纸牌屋”。十八大以来,我们一直坚持依法依纪反腐,坚持以纪律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3年多来,哪一个高官的落马不是因为有铁一般的违法违纪事实?这些落马官员的案件都是铁证如山,经得起法律、时间和人心的检验,这些人在自己的“忏悔录”中也都承认犯罪事实。因腐败而违法犯罪,罪有应得受惩罚,又怎能扯到权斗上呢?曾有人拿“领导人工作过的省份无虎”、“京沪无虎”来说事,认为是“选择性”打虎拍蝇。随着反腐的深入,从党政机关到军队高层,从中央部委到地方各省区市,反腐无死角、全覆盖,所谓的“选择性反腐说”不攻自破。至于“发现一个、揪出一窝”,这本身就是反腐败斗争的一个规律。腐败分子为了自保,总是善于搞圈子、拉帮派,攀人身依附、编织利益同盟,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因此,“拔出萝卜带出泥”也就不足为奇,“顺藤摸瓜”揪出“大老虎”也具有必然性,将这种情况看成是“派系斗争”,实在是牵强附会。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是党和人民与腐败力量的殊死斗争,是正义与邪恶的激烈较量,是捍卫党的性质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捍卫政权人民性、维护权力“公器”的道义之战,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反腐败,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顺应人民要求,不是看人下菜的“势利店”,不是争权夺利的“纸牌屋”。我们党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势不两立。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斩钉截铁地宣示:“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我们党将一如既往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反腐败,无论是谁,不管官多大、根多深、有什么背景,一旦搞腐败,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责编: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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