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1月13日电 (记者 庞革平)记者从广西教育厅获悉,2015年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获得补助的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共有12192所(个),补助教职工9.35万名,发放补助资金2.43亿元。
广西教育厅厅长秦斌介绍说,2015年,广西110个县(市、区)均启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获得补助的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共有12192所(个),补助教职工9.35万名,发放补助资金2.4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1.69亿元,市县财政资金0.74亿元),人均月补助216.6元。其中,29个连片特困县获得补助的学校共有5198所,补助教师4.83万名,发放补助资金1.49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1.19亿元,市县财政资金0.30亿元),人均月补助257.1元。
2015年,广西各县(市、区)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进行了“提标扩面”,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均明显提高。如桂林市享受乡村生活补助的乡村教师从2014年的4000名扩大到8129名,扩面率达到100%。与2014年相比,广西获得补助的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增加了500所,获得补助教职工增加1.1万名,人均月补助标准提高了5%。其中,连片特困县获得补助乡村学校增加了194所,教职工增加1000名,人均月补助标准较2014年也有提升。
广西按照越边远艰苦补助档次越高的原则,对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的乡村学校、教学点,按交通条件、边远程度等因素综合划分为不同的补助档次。如马山县以学区中心学校为中心,按照距离中心学校每远2公里加1个档次的方式,共划分了24个档次。离中心学校最远的教师每月补助有440元。宁明县按照距离中心学校远近,把补助标准区分为四个档次,四档为200元,其余每个档次差额50元。
与此同时,广西严格发放程序,规范管理补助资金。各县(市、区)采用多种形式对实施方案、补助享受人员、补助档次标准以及发放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严格实行实名管理,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严防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强化资金管理,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秦斌表示,广西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后,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普遍提高,乡村教师留存率明显提高。比如,梧州市在实施补助计划后全市共有110多名县城教师主动申请到乡村任教,万秀区、苍梧县、藤县乡村教师留存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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