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7日,陕西省民政厅发布公示,依据年检情况,将撤销166家省级社会组织,并对229家省级社会组织给予警告处罚。
据报道,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2014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陕西省民政厅对全省省级社会组织进行了2014年年度检查。
这166家将被撤销的省级社会组织,已连续2年及2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其中包括陕西省技能扶贫助学基金会、陕西省民生社会福利基金会、陕西爱君慈善基金会等多家基金会类机构;229家被处罚的省级社会组织,未参加2014年年度检查。
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有关社会组织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陕西省民政厅书面告知陈述、申辩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单敏)
(来源:人民政协报)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