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中国民航局《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在网上征求意见。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无人机行业相关法律框架的明晰,行业也有望迎来良性发展。同时,也有相关人士对“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的无人机,该无人机应当在中国登记、取得适航证”等准入条款提出异议。
2015年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民航局组织制定了《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6年1月8日前公开征求意见,计划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征求意见稿制定了比较严格的准入规定,如使用无人机经营活动,需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的无人机,该无人机应当在中国登记、取得适航证。另外,使用无人机人员,需要有与所使用无人机(7公斤以下及植保无人机除外)相适应的相应执照或训练合格证。在无人机上设置无线电设备的,应取得民用航空器无线电台执照或相应许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用航空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高远洋认为,出台无人机管理办法对于今后规范无人机使用管理有积极意义。但考虑无人机的特殊性,并不能完全按通用航空管理办法来操作。既要考虑无人机的安全性,也要考虑到现在无人机使用的便捷性。如做农业植保的农业合作社及农民,或个人航拍,要取得这些前置许可难度较大。
“我们希望规范无人机的管理,建立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秩序,但是无人机不能简单按照‘通航民航’的办法来管理。”全球鹰(深圳)无人机公司总裁余景兵说。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主要的民用无人机研发和生产国。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400多家单位从事无人机研发、生产和销售。我国的民用无人机,尤其是消费级无人机已走在世界前列。
(来源:新华社)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