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施雨岑)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总体上与中央要求和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报告显示,绝大部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综合利用率较低,服务覆盖区域和服务人群有限,服务内容单一,社会化专业水平不高。广大居家老年人难以就近享受到方便多样的社区服务,社区养老的依托地位亟待夯实。养老机构的布局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城区“一床难求”,郊区农村养老院多有空置的状况;有的地方公办养老院的功能定位不够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办民办养老院的政策措施不到位;面向失能、高龄等特困老年人的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严重短缺。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比城市更加突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家庭空巢化加剧,农村老年人普遍缺乏应有的服务、照料和医疗,一旦生病或失能,生活艰难。
此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养老服务涉及医疗、康复、护理、心理等多学科知识,专业护理人才培养严重滞后。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发育缓慢。现有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存在招人难、留人难的困境。同时,因文化素质不高、流动性大、社会偏见等原因,取得资质的护理人员极度缺乏,服务质量难以保障,急需解决“谁来服务”的问题。
据介绍,执法检查组赴山东、贵州、北京、湖南、广东、山西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他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的基本情况;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老年人社会救助情况和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情况。
报告认为,自1999年我国进入人口老龄社会后,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规模大、来势猛、占比高和“未富先老”等特点。在我国老龄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少子无子家庭剧增,空巢、失能、高龄、贫困等多种现象叠加,各种老龄问题短期内同步呈现,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挑战。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12亿,占人口总数15.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37亿。预计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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