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2月9日电(记者孙志平)日前结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决定,全力推进特色产业富民行动等脱贫攻坚“十大行动”,确保到2020年全区现行标准下的538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54个贫困县、500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
广西是全国贫困人口超过500万的6个省区之一,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占全区全部县市区的一半,贫困村占全区行政村的三分之一以上。“十大行动”着眼于解决脱贫攻坚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将形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预计在今年脱贫85万人的基础上,今后5年前三年每年实现脱贫120万人,第四年脱贫93万人,第五年进一步巩固提高,稳定实现全部脱贫。
“十大行动”主要内容为,实施特色产业富民行动,推动粮食、水果、蔬菜等产业在贫困村(屯)落地生根,扶持旅游资源丰富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区,开展红色旅游、民族风情游、生态风光游等乡村旅游;实施扶贫移民搬迁行动,“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100万人;实施农村电商扶贫行动,加强贫困地区网络电商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施农民工培训创业行动,免费对贫困户劳动力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培训;实施贫困户产权收益行动,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增加贫困群众财产性收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加强贫困村(屯)道路、水利、电力、信息网络建设;实施科技文化扶贫行动,支持扶贫龙头企业率先在贫困村(屯)推广增收效果好的新技术、新品种和科技创新成果;实施金融扶贫行动,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实施社会扶贫行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向贫困地区;实施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建立乡(镇)村党员、干部、教师联系帮扶“三留守”人员“一对一”联系对接制度。
为确保“十大行动”顺利实施,广西将创新完善扶贫开发投入机制,有效解决“钱从哪里来”“投到哪里去”的核心问题。明确提出自治区本级和百色、河池市及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贺州、来宾、崇左市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15%以上,其他市、县(市、区)按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行业部门每年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原则上50%以上投向贫困县;整合扶贫资金资源,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切块下达到县,由县按照脱贫攻坚规划,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捆绑集中使用。
为激活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广西还将实施扶持生产发展一批、转移就业扶持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教育扶智帮助一批、医疗救助解困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边贸政策扶助一批等“八个一批”精准帮扶措施,探索更多更有效的精准脱贫新路子。
(来源:新华网)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