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讯(记者李万祥)记者今天从中央司改办获悉,北京、河北等14个省(区、市)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已向中央提交试点方案,即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12月1日至2日,中央司改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培训会。中央司改办副主任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在会上作辅导报告。
会议要求,第三批试点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后,各地方要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和培训工作,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和要求,同时,把中央确定的原则性、方向性的改革政策转化为具体化、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和配套制度。
据介绍,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是这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关于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的要求,中央政法委商有关部门和地方,于2014年6月在上海、广东等7个省(市)启动第一批试点。一年多来,在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有关部门根据试点实践需要,及时出台关于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职务序列及配套工资制度、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编制管理等方面改革意见,明确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今年6月,又在江苏、安徽等11省(区、市)启动第二批试点。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改革共识基本形成。已试点地区纷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推开试点。
姜伟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作了具体说明,围绕员额制改革、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健全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以及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重点问题作了详细解读。并针对参训人员提出的普遍性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姜伟强调,各试点地方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把中央的政策向广大干警讲清楚、讲到位,进一步在思想上与中央精神统一起来。要细化实施方案,做好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把中央精神和本地实际结合好,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要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统筹研究、整体推进司法改革,注意推进改革措施的协同性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宣传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培训会上,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少峰对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了重点解读。吉林省高级法院院长王常松、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介绍了吉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播放了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专题片,全景展示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第三批试点的14个省(区、市)及所属试点市县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共340余人参加了培训。
(来源:中国经济网)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