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审评审批的同时,必须畅通创新药纳入医药报销的通道。同时,有关部门应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药品的标准和质量
国务院日前出台《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明确了12项改革任务。作为近5年来我国医药行业审评审批制度的首次重大调整,此次改革在解决一直备受诟病的新药申请大量积压问题的同时,还注重提高药品审评标准,实现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推进我国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绝不是简单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有业内人士指出,“慢”已成为我国现行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最大特点。漫长的审批周期,使得药品注册申请数量和获批批文数之间严重失衡,许多新药被堵在审批的路上,无法形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对医药企业而言,是否创新取决于对创新收益的判断。多数企业宁可在竞争激烈的仿制药领域抢夺市场,也不愿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新药创制。此番改革从多方面入手,着力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审评审批体制,将营造医药产业创新环境,激发医药企业创新活力。另外,通过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探索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管理模式,有助于研发者集中资金和技术进行新药研发,减少因多次转让或分段转让出现的“重复研发”问题,进而从源头上激发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提高创新质量。
此次改革还本着简政放权的原则,严格规范和制约药品、器械审评审批权力,明确审批内容和标准,同时对审批流程进行信息公开,形成对审评审批行为的公开监督。
在行业改革的同时也应关注到,现行审评审批制度虽有诸多弊端,但在保障药品安全方面也有积极的一面。药品及器械审批有其内在规律,一味追求审批速度而不能保证其质量,无异于揠苗助长。因此,如何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审批速度,提高上市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可控性,解决民众用药需求,才是此次改革的最终目标。
改革过程中还应畅通国产药品的应用通道。加快审评审批有利于国产药品特别是创新药产能的扩大,但目前很多创新药进入终端市场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特别是进入医保目录等主流医药市场要受到上市年限、医保目录调整时限、各地医保目录评审体系等各种因素限制,因此,在加快审评审批的同时,必须畅通创新药纳入医药报销的通道。
同时,有关部门应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升药品的标准和质量:一方面应加大对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扶持;另一方面还要降低生物医药企业的税负,将药品研发过程中的临床试验费、无形资产的购入以及使用支出等费用,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佳霖)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