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副院长兰海宁被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时政--人民网
人民网首页
人民网

人民网

广西高院副院长兰海宁被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

2015年11月19日10:41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字号

人民网北京11月19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兰海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兰海宁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决定给予兰海宁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责编:尹深、肖红)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分享
  • 推荐
  •    

相关专题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时政要闻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
重要理论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呼叫中心 | ENGLISH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1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1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