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将可异地受理(改革发布厅)
10省市开展一对一试点
2015年11月13日03:2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 (记者张洋)日前,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意见》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 人民日报 》( 2015年11月13日 01 版)
(责编:白宇、赵纲)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