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0月28日,由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主办,中国东盟法律合作(北京)中心承办,海南仲裁委员会北京办事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协办的“中国-东盟国家企业投资风险研讨会”在北京市京师律师大厦召开。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不断升级发展,中国企业对东盟国家的投资不断增加,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往来也更加频繁。在增势迅猛的贸易环境下,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投资环境和贸易信息纽带就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次研讨会助力于国家“一带一路”大战略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中国和东盟贸易的良好发展,提高了中资企业对东盟多家投资环境、市场及资源的全面认识,为中国投资者在东盟国家开拓市场、拓展业务、规避风险、搭建资源平台提供了有效建议。
会议上,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社科院、北京师范大学等机构法律学者,以及相关领域的企业家代表,就“一带一路”战略机遇与挑战、中越跨国投资法律风险防控、在缅甸投资危机处理、海外投资法律风险防控等话题,进行了主题演讲和交流,并就相关问题分享了意见和建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剧锦文教授介绍了“一带一路”战略的意义、机遇与挑战。他说,“一带一路”的使命是探寻经济增长之道,实现全球化再平衡,开创地区合作新模式。重点需要做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同时注意了解当地法律和文化,谨慎选择合作伙伴,规避投资风险。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高明华表示,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要面临着陌生的法律环境,一些在国内习以为常的做法,在国外就可能遭遇严重法律风险。未来企业走出去,必须要加强相关国际规范的学习。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北京分中心主任刘志民表示,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投资快速增长,未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都需要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加强法律界的合作沟通,对双边经贸投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据介绍,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于2012年正式启动,业务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以“推动中国东盟经济与法律合作、提升跨国法律服务质量”为最重要使命,目前已经在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缅甸等地区建立了分中心。
(奚冬琪)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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