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企业一般指无经营场所、无生产设备、无经营资金的企业。当前,很多地方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已进入尾声,但由于历史原因,遗留下小部分“三无”企业,成为企业改制工作难啃的“硬骨头”。
据基层政协委员梳理群众的意见反映,由于“三无”企业没有任何资产,名存实亡,因此就不能通过改制重组处理资产来安置职工,安置职工的资金没有着落,谁也不敢捅“三无”企业改制这个“马蜂窝”。
这些原国有、集体企业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很红火,为国家作出过贡献,但现在停产已有几十年,没有经营场所、没有生产设备,更没有经营资金和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三无”企业的职工在企业停产(业)后,大多通过自谋职业、外出打工、失业在家等方式艰难生存,目前这些职工大都步入中老年,属就业困难群体,无学历、无技能、无体力,且家庭上有老、下有小,生活、生存压力比有固定收入的职工大很多。
据调查发现,近年来,多地出现“三无”企业职工到基层相关部门反映诉求的情况,要求对原企业进行改制,对职工进行安置。因为他们看到部分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后,清算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职工转换了身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险。而他们这些没有进行改制的“三无”企业员工,由于企业长期欠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导致职工长期不能享受基本的生活保障,到龄不能办理退休手续,职工生活非常困难,情绪比较低落,思想有些偏激,极易转化为集体上访和不稳定因素。尽管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救助措施对特殊困难对象进行救助和安抚,但由于基层政府财力所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如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某职工夫妇二人同在“三无”企业,多年没有拿过工资,上有80多岁老母亲重病在床,下有两个孩子上大学,为了生活,一直靠捡垃圾为生,没有住房,一家5口租住在30平方米的房屋。女职工50多岁,过了退休年龄,但因没有钱缴纳单位多年累计欠缴的几万元养老保险费,不能办理退休手续,她就一直不能享受基本养老金。再过几年,她爱人到了退休年龄,又将面临同样问题,处于同样尴尬境地。
因此,笔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关注解决“三无”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把“三无”企业改制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多方筹措资金解决“三无”企业长期欠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问题。考虑到县级政府财力有限,建议由国家、省级财政对“三无”企业长期欠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给予专项补助。
二是在对“三无”企业长期欠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专项补助未到账前,建议出台政策,明确“三无”企业按破产程序操作,欠缴职工的养老金、医保金、失业金采取由政府暂时挂账、视同缴纳的办法,让到龄职工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生病住院职工能办理医保报销,失业职工能够领取失业补助,让“三无”企业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人力资源、民政、税务、工会、妇联等部门通力合作,社区密切配合,真正关心“三无”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为困难“三无”企业职工提供就业援助、小额贷款、减免税费、低保、子女上学等救助,全社会伸出关爱之手,为“三无”企业职工求职及子女求学、就业等开辟“绿色通道”。
(作者单位:湖北省竹溪县政协办公室)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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