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婷)
15日,记者从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获悉,近日,中央财政下拨2015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调标资金19亿元。截至目前,今年中央财政共下达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342亿元。
该款项用于残疾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以及其他符合相关优待条件的人员及其家属等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此外,中央财政又于近日提前下达2016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92亿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各项待遇落实。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抚恤优待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已连续11年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惠及全国894万优抚对象和12.5万老党员。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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