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由于在支付价格确定等问题上仍存有一定的争议, 目前医保支付标准尚未最终确定,可能将错过原定本月底前出台的最后期限,最终出台时间尚未确定。按照目前医保支付标准的大体思路,初期不同厂牌不同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不会统一,或将以省为统筹单位,以市为具体价格制定部门。未来的方向是缩小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差距,向按照通用名制定的方向发展。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此前表示,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是指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数。有机构测算,近55%的医疗费用由医保支付,是具有话语权的价格谈判者,合理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对于药品价格将发挥引导作用。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七个部委联合发布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对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按照国务院发布2015年医改任务时间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不过,距离最后期限只剩下不到一周的时间,标准仍无出台迹象。在采访过程中,无论是人社部还是卫计委,在回应医保药品支付标准问题时,均持十分审慎的态度。
对此,医药营销专家林玲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医保支付标准迟迟未出台有部门分工的原因,也有对于标准具体如何制定意见不完全统一等原因,“各地医保支付标准尚在摸索,虽然广东湛江、重庆、福建三明等地已经在先行试水,但距离最后尘埃落定可能还有一个过程”。
事实上,支付价格如何定、谁来定一直是医保支付标准制定中的核心问题。有业内人士透露,按照目前的研究方向,医保支付标准以按照药品通用名统一制定为方向。(下转第二版)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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