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除涉台公证等事项外不再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时政--人民网
人民网首页
人民网

人民网

民政部:除涉台公证等事项外不再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吴为

2015年09月16日08:25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字号

原标题:民政部:除涉台公证等事项外不再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已于昨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

  民政部门不再办理婚登证明

  民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

  新京报曾于今年5月26日报道全国多地网友质疑“带国徽的结婚证不管用”,吐槽有结婚证还要办证明一事。据当时报道,北京市各级婚姻登记部门在2014年一年共办理了逾8万份此类证明。

  昨日,北京市民政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公告。公告要求北京市各级民政部门即日起停止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将衔接好此类证明取消开具事项

  今年8月,浙江一大学学生刘铭毕业后到新单位报到入职,单位通知他在办理入职手续前需要开具一份“单身证明”。刘铭告诉记者,单位的理由是办理户口迁移和集体户口挂靠需要开具这类证明。

  需要此类证明的还不止毕业生入职。在北京东城区工作、准备买房的黄女士反映,售楼人员向她解释称,“单身证明”也可用于证明所购房产为婚前财产。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规范此类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办事。但由于涉及贷款、买房之类的事项确实需要“单身证明”,今后老百姓需要开具此类证明时怎么办?

  “民政部门不给开,对方又需要,那怎么办?不能把老百姓搁中间吧。”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副处长葛东升介绍,民政部门将会协调各方,衔接好此类证明未来如何开具或取消开具等相关事项,但目前如何执行,需要等到本周民政部相关信息发布后才能知道。(记者吴为)

(责编:赵越、曾伟)
  • 打印
  • 网摘
  • 纠错
  • 商城
  • 分享
  • 推荐
  •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时政要闻
人民日报重要言论库
重要理论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律师 | 呼叫中心 | ENGLISH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1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1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