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成本低廉 违法利润惊人
长江渣土倾倒利益链难断
“岸上管不到水上,水上管不到岸上”……多个相关职能部门也都表示“鞭长莫及”
日前,记者来到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陈路村,这里不少村民都目睹过船只向长江中倾倒渣土。“倾倒渣土的行为已持续半个多月。这些船一般是昼伏夜出,白天集结而来,到了晚上八九点钟就开始倾倒渣土,一干就是一通宵。”有村民反映,在渣土船到来之前,曾有人想通过当地村民疏通关系,让倾倒渣土行为不被举报查处,为此可按每吨渣土1元的价格支付“好处费”,而这些船只大的能装两三千吨,小的也能装近千吨。
事实上,向长江倾倒渣土的违法行为并非首次出现,也并非仅仅发生在武汉市新洲区。在新洲双柳长江对岸,黄石、鄂州、黄冈等地曾多次查处倾倒渣土的船只。据了解,这些违法倾倒的渣土,大多来自武汉的市政建设工地。
“岸上管不到水上,水上管不到岸上,管码头的管不了船,管船的又管不了行为。”这样一个管理怪圈,在长江上造就了一个渣土倾倒的管理盲区。在武汉,这些渣土的源头难以查清,而多个相关职能部门也都表示“鞭长莫及”。
主管渣土运输的城管部门表示,他们仅对企业和车辆有无渣土运输资质具有审批监管权,负责对路面上倾倒渣土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罚,一旦渣土进了码头、上了船,他们就无力监管了。而港航部门的说法是,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不可运输渣土,他们主要监管码头的经营资质,一旦离开码头,船只在江上的行为不是其管辖范围。海事部门、水务部门以及长航公安局也撇清了自己的关系,表示对倾倒渣土的行为不具备执法权,无法监管。
《工人日报》记者了解到,向长江倾倒渣土,不仅威胁河道通行,同时会对行洪、堤防等产生严重影响。我国《航道法》、《防洪法》等法规,明确禁止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违法者将被责令停止作业、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对单位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千元以下罚款。
然而,这样的罚款根本无法与倾倒渣土的暴利相匹配。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算了笔细账,以武汉的渣土水运到鄂州为例,从工地拿到的渣土处理费是每吨27元,渣土运到码头每吨5元,码头吊机费每吨4元,水运费每吨5元,再加上目的地的吊机费和运输费,清理渣土的承包人最终每吨只能挣4元。而如果把渣土倒入长江,省去上岸环节,每吨渣土可以挣13元。
正处于大建设时期的武汉,每天渣土量非常大。据武汉市施工渣土砂石运输行业协会粗略估计,武汉每天有约一两万立方米的渣土通过水路外运,依据前述知情人的计算方式,其中的利润惊人。
有专家指出,在惊人的利润之下,既有低廉的违法成本,更有监管盲区,由此导致长江渣土倾倒的利益黑链难以斩断。(记者张翀)
(来源:工人日报)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