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学员培训费 原业务经理获刑

2015年09月12日00:54  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诈骗学员培训费 原业务经理获刑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培训学校原业务经理韩某,任职期间侵占学员5万元培训费,离职后又诈骗学员5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两罪并罚判处韩某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2000元。

  韩某现年32岁,于2010年11月入职北京市海淀区某培训学校任业务员、业务经理,2012年5月离职。该培训学校是民办学校,经营范围是英语和建筑方面的培训,建筑方面包括电工、建筑师、工程师职称和学历等。

  西城法院查明,韩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学校3名学员上交的培训费用共计5万元占为己有。韩某离职后,自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间,虚构保证通过二级建造师考试、办理造价师证书等事实,诈骗5人钱款共计5万余元。赃款均未退赔。因被害人报案,韩某于2014年10月9日被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韩某在离职前后的行为分别构成职务侵占罪、诈骗罪。鉴于韩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并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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