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筹资渠道、加强行业自律等八方面对金融租赁行业发展进行部署,旨在支持经济转型,拓宽“三农”、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专家表示,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对金融租赁发展进行顶层设计,表明了国家支持行业发展的态度和决心,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将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
“鼓励金融租赁产业发展,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工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丛林表示,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金融租赁作为与实体经济联系最为紧密的一种金融形态,服务范围广,业务模式相对最灵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最为直接。
与传统信贷相比,租赁的融资方式更加灵活,能够根据企业需求,通过租赁与信贷的组合设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融资融物,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融资成本。据了解,目前国内知名银行大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工银租赁、国银租赁、农银租赁、兴业租赁、民生租赁等均已成为金融租赁行业的主力军。
尽管取得较快发展,但跟国外发达市场相比,我国金融租赁行业仍处于发展上升期。据了解,在欧美发达国家,租赁资产占全社会固定资产的比例(租赁渗透率)在15%至30%之间,而我国租赁渗透率仅在5%左右。
指导意见提出,发挥产融协作优势,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积极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发展。
丛林表示,国家正在推动实施一批重大战略,一带一路、大飞机、海洋经济、工业4.0、中国制造2025等,涉及的领域都与实体经济紧密相关,都是金融租赁服务的对象。金融租赁可以围绕国家战略的实施,拓展业务空间,发挥支撑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试点,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随着行业发展,中低端租赁领域的机遇正在显现,尤其是“三农”领域有着更为广阔的前景。“随着土地资源流转整合推进,大型机具融资租赁开始兴起,租赁行业发展有助于‘三农’领域龙头企业发展。”
专家认为,未来金融租赁在中小企业、“三农”领域发展的空间很大。当前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突出问题,不少企业因为资产规模小、缺乏抵押物或其他担保,不符合银行信贷的准入标准。而金融租赁由于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对企业担保的要求不高,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指导意见还对行业发展的基础环境做出重要安排,提出研究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物登记制度,落实金融租赁税收政策,推动建设租赁物二手流通市场。
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建立租赁物所有权登记制度,有助于依法维护租赁公司正当权益;推动建设二手流通市场,可以让租赁物具备较好的流动性,都对增强金融租赁公司风险抵抗能力起到重要作用。
在资金渠道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适度放开外债额度管理要求。运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金融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
曾刚表示,与银行信贷不同,金融租赁公司用的是自有资金。扩大金融租赁企业的融资渠道,为其多种形式补充金奠定了基础,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行业发展前景,丛林表示,我国金融租赁业面临着国家战略实施的机遇、经济转型升级带来的机遇、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机遇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机遇等,行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可以预计,随着国家各项鼓励优惠政策的出台,将有更多的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这个行业,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提供更广阔的空间。”郭田勇表示。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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