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海法体系保障

2015年08月08日04:53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海法体系保障

  “海上丝绸之路”是一个系统工程,呼唤健全的海洋法治作保障。而完善的海洋法律体系(简称海法体系)是海洋法治的重要环节,单纯依靠《海商法》或者其他某一单行法是无法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

  海法体系是以法律适用的空间范围为标准而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法律体系,其调整对象囊括民商、刑事、行政等一切海上社会关系。因此,海法体系与陆上法律体系(简称陆法体系)相对应,共同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然而,由于长期的传统思维影响,我国法制建设的注意力主要偏重于陆上,海法体系尚未形成,与陆法体系相比呈现出明显的不对称性,造成我国法律体系“跛足前行”。主要表现有:我国《宪法》对海洋及相关问题未做出任何明确规定,导致海法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直接与明确的宪法依据;到目前为止,我国涉海立法尚未体系化,缺乏系统性与协调性,涉海法律缺失严重或层级过低;多数海法规范较为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此外,海洋立法程序滞后。

  海法体系的上述缺陷使得我国未能建立良好的海洋法律秩序,其不利后果表现为:一方面,我国及我国公民的正当海洋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不能有效制止海洋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导致破坏海洋权益的现象大量存在。

  针对我国涉海立法的上述情况,笔者呼吁,建构独立于陆法体系的海法体系,尊重海法体系的客观规律,有效促进并保障我国海洋权益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来源:光明日报)

推荐阅读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成就斐然 | 我国控辍保学成效显著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

开放发展,合作共赢创新局 | 绿色发展,美丽中国迈大步 | 协调发展,补齐短板潜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