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2015年08月04日15: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官方解读中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中新社北京8月4日电 当代中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兴业态以及新的社会群体大量出现,后者被统称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共中央统战部微信帐号“统战新语”4日发出解读文章,指这一概念已发生新变化,专指自由择业知识分子。

  这篇署名“润智”的文章回顾“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的提出过程,述及2013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曾指出,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解读文章分析,在此一讲话中,“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基本一致,作为独立群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并列提出。

  这篇官方文章介绍,最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正式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统战工作12个方面的对象之一。习近平在今年5月举行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还专门就如何做好“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等专业人士”、“新媒体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团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文章指:“至此,‘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发生了新的变化,专指自由择业知识分子。或者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狭义的仅指自由择业知识分子。”

  文章表示,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和科技发展,新兴业态不断出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所涵盖的范围将不断扩充,数量持续增长;团结凝聚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四大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指受聘于私企和外企,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士,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者)、自由职业人员(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者)、新媒体从业人员(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者)。(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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