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没有哪一个部门、企业和人员会认为电梯“吃人”频发是自己的责任。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我少操心一点、少承担一点,你多上心一点、多付出一点”的推诿和不负责任的心态、工作方式,造成了今天的不少电梯事故频发,屡屡威胁公共安全和人们性命。
近来,电梯事故频发,令不少人上电梯腿软。先是7月26日,湖北荆州一商场发生一起电梯“吃人”责任事故,一位年轻妈妈在事故中不幸离世。8月2日,《海南日报》梳理了20天来,全国发生8起电梯“吃人”事故,造成6死14伤,包括7月30日浙江杭州一小区,一名21岁的女大学生被电梯夹住身亡;8月1日,上海一名35岁的商场保洁工被自动扶梯夹住左腿,因伤势过重被截肢……
现代生活,我们能离开电梯吗?我们每天乘坐的电梯安全可靠吗?面对如此频发的电梯故障,各种公共场所、高层住宅,近来不知会不会多出不少爬楼梯的人。规避电梯可能带来的风险,难道只有“躲远点儿”这一条路吗?
电梯“吃人”为什么屡屡发生?
对于电梯其实并不缺乏法律规定。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电梯从“出生”到“死亡”的诸多环节和责任,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电梯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电梯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等特种设备的专业人员需要持证上岗等。这些规定落实情况如何?
有调查显示,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电梯制造质量问题占16%,安装问题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近来媒体的诸多调查和追踪,与上述调查结果基本吻合,电梯“吃人”之所以频发,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相关单位和人员在电梯长期“服役”过程中的百般“节约”,能省则省。
比如,维修维护上的“欠账”。相关报道显示,我国近六成载人电梯未按时维保;而在选择维保企业和人员问题上,大多数物业公司都秉持“哪家便宜选哪家”的态度,而不论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水平。如此一来,即便那些填写得相当及时和规范维保记录,也较难令人信服。
比如,电梯管理方面的“欠账”。根据规定,电梯应该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妨回忆一下,我们在多少部电梯里看到过这样的安全员?而不难想见,有了安全员,其实可以避免不少事故和恐慌,因为他们会接受专业培训,知道怎么处理突发状况,会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关闭故障电梯。同样有报道显示,不少电梯出了故障后,相应的求助电话打不通或者无人接听,救援维修人员更无法及时赶到。
比如,相关监管上的“欠账”。对电梯进行年检是各地质监部门的职责,但一年检一次对每天都在频繁运行的电梯来说是否足以保障其安全,值得怀疑。在年检之外,相关部门是否会不定期抽查电梯的维保情况?是否会对一些“服役”年头较长的电梯以及一些没有物业公司的老旧小区的电梯给予格外重视和关注?又是否会注意到有些电梯早已年检过期或者多年逃检、被漏检?
此外,在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方面,是不是也处于“欠账”的状态?有多少人知道电梯的紧急制动钮在哪儿?关键时刻又是否敢于去按、是否知道怎么按?
没有一滴雨会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或许,没有哪一个部门、企业和人员会认为电梯“吃人”频发是自己的责任。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我少操心一点、少承担一点,你多上心一点、多付出一点”的推诿和不负责任的心态、工作方式,造成了今天的不少电梯事故频发,屡屡威胁公共安全和人们性命。
在人们无可避免地要跟电梯频频“亲密接触”的现实语境下,各司其职、依法办事、齐抓共管,保证电梯的生产、使用安全,是各相关部门及人员不容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林 琳)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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