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首批“小公募”债券上市

2015年07月29日06:43  
 
原标题:深交所首批“小公募”债券上市

  经济日报7月28日讯 (记者曹力水)近日,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15年公司债券第1期(简称“15湘金0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同期发行的还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15荣盛01”。这是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后,首批根据证监会授权由深交所预审核、获得证监会核准并发行上市的“小公募”债券。

  根据鹏元资信公司的评估报告,“15湘金01”本期发行规模3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主体信用评级及债项评级均为AA+,发行票面利率为4.5%,由于融资成本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的财务成本得以降低。

  之所以被称为“小公募”,是因为与一般公募债券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同,“小公募”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主要包括各类金融机构,以及30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个人投资者等。另外,在审核流程方面,“小公募”审核程序大幅简化,主要交由沪深交易所完成,审核效率得以提高,已经非常接近于银行间产品。而其他公募债券则依然向证监会报送材料,并由证监会负责审核。由于在发行效率上具有一定优势,今后预计越来越多的发行人会倾向于选择采取“小公募”形式发行,中金公司固定收益分析师表示。

  据了解,为配合《办法》的实施,今年5月底,深交所修订并发布了公司债券预审核及上市相关配套规则,进一步简化了债券预审核及上市流程,优化了信息披露制度。在新规则下,“小公募”债券的发行申请不再直接由证监会核准,而是先由交易所进行预审核,证监会以交易所的预审核意见为基础简化核准程序。深交所内部的预审核工作时间总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同时,在向发行人和承销商公开的基础上,深交所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公开“小公募”债券的预审核工作进度和相关文件,提高预审核工作透明度。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继续优化“小公募”债券预审核、发行及上市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为各类融资主体提供差异化、精细化、导向化的高品质服务,为发行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渠道,促进深交所债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小公募”因其可质押的特性,有望受到热捧。海通证券宏观债券研究员姜超表示,2014年年底企业债质押回购的新规出台后,新发企业债基本难以进入质押库,而“小公募”公司债并不属于企业债范畴,只要满足一定标准就可进入质押库,因此未来或将成为主流。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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