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划定51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日前,《昌平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正式对外公布,其辖区范围内共确定了51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全区15个街道、乡镇,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任何污染项目。
这51处饮水水源保护区,绝大部分是现有水厂、自来水井的水源地,如西关水厂水源地、沙河水厂水源地、小汤山水厂水源地等,还包括响潭水库和碓臼峪塘坝。水源保护区分布在城北街道、城南街道、沙河镇、南口镇、马池口镇、延寿镇等15个街道、乡镇。
以水源地的水源井为核心,各保护区划分出一级保护区范围和二级保护区范围,部分还划有准保护区范围。其中,一级保护区是指以水源井为核心的70米到100米范围内;二级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划定的范围也不一样,面积较小的是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80米范围(不含一级保护区范围),面积较大的是以水源井为核心的1540米范围(不含一级保护区范围)。作为露天水源地的响潭水库和碓臼峪塘坝,一、二级保护区范围最大,二级保护区范围之外的汇水区域,还设置了准保护区。
昌平区水务局表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将设置醒目标识,同时将对保护区采取一系列的综合整治措施。按照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对于目前已有的各类禁止建设项目,环保、水务等部门和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拆除或关闭。对于今后新增项目,国土、规划等审批部门将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进行严格的审批。”
另外,环保、水务部门将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
此次划定的51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未包括辖区范围内所有的水源井。昌平区水务局表示,对于本次未划定的水源井,水务部门同样要予以登记,水源井管理单位要参照已划定的水源井保护要求进行管理。
(来源:北京日报)
【“十三五”,我们这样走过】市场主体创新步伐坚实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在一项项惠企政策、改革措施推动下,市场主体实力越发雄厚、活力更加充沛。 【详细】
【总书记擘画高质量发展】共享发展,民生改善奔小康 高质量发展,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全力医治患者拯救生命、兜牢民生底线?扶贫产业是否落地生根、易地搬迁群众能否稳定就业?改革发展成果怎样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总书记在国内考察中访民情、察民意、问民生,殷殷嘱托和深切关怀体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真挚的人民情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