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注册、境内牟利,拉赞助、搞评选、出文集、卖头衔
起底离岸协会生意经(求证·后续)

7月13日,本报“求证”栏目报道《“国际协会”不国际》披露了“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中国经济贸易促进会”等在香港注册但却只在内地活动的现象。这些在境外注册、境内活动的协会被称为离岸协会,不少存在山寨知名机构借机敛财等问题,为了深入了解这些协会的生态,记者辗转采访到一位从2002年起便开始从事相关工作的厦谋(化名)。
厦谋对协会运作十分在行。他先是参加了一个协会,后来在2004年自己成立了公司——中××研究院,以协会名义从事商业活动。“既有中字头,还有研究院,谁知道这是一家公司呢?”厦谋说,那时公司可以随便取名,直到国家开始整顿公司取名乱象,这个“摇钱树”就被砍断了。
“之后,我又开了一家公司,专门承包一名退休老同志负责的‘高大上’协会,每隔一段时间交钱就行,做活动、拉钱,都是我们公司自己做,买的其实就是个印把子。”厦谋称。
根据厦谋从业多年的经验,协会乱象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种是挂靠在各种官方机构、真协会下面的文化公司,这些公司起的名字非常具有迷惑性,很容易让人以为是一个协会。“比如之前我做的中××研究院,这就是在打擦边球,那时公司注册还可以用研究院的名字,后来政府下文要求找不到托管单位的全部取缔,一时间乱象才得以消除。”厦谋回忆道。
第二种是在香港等境外注册的公司,到内地以协会的名义活动。他举例说:“我知道一家在香港注册的××画院公司,名头非常响,因为在香港这种地方注册任何名字都可以,你把名字叫到天上去都没人管。但是,这些公司到内地活动后,往往不以全称示人,××画院公司在内地做活动肯定用的是××画院的名头,公司两个字就被偷偷省略掉了。”
第三种是纯粹胡编乱造的假协会。“这种假协会近些年来越来越少了。”厦谋说。
对于协会的生存和运作方式,厦谋表示,无论是文化公司背景的协会还是境外注册、境内活动的协会,一般都是商业化运作,生存方式基本一致。
他进一步解释,协会运作的动力都无外乎利益,进行的都是商业化的运作。他们通过做活动拉赞助、组织干部商务考察对接资源、举行各种评选、组织同行业人士开大会、任命协会有关职务(副会长、理事、监事等)、为协会内各种人士对接人脉和资源等方式获得收益。
厦谋说,有的协会甚至将自己做活动、出书的权力外包给文化公司,让文化公司以自己协会的名义做活动、出文集等,协会与公司签订合同,收取管理费。可以说,有的协会只顶了一个名头,靠这个壳子坐收管理费。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国家取缔了一批官方举办的评选活动,但那些离岸协会、组织举办的评选却仍在继续。厦谋透露,这些所谓的评选活动经常扯虎皮作大旗,中央举办活动或国家出台政策后,就搭车搞一些评选,但实际上扰乱了正常的秩序。比如,国家评选了全国文明城市,而媒体又刊登了相关城市的连续报道,他们就会借媒体下属部门合作单位的名义举行评选活动,或者征集文章出书,从中收取费用。
“为什么很多人热衷到香港注册离岸协会,一方面因为香港注册简单、内地监管乏力,另一方面,这种协会回到内地后也是一个大盘子,各色人等将自己手上的资源放到盘子上互相换来换去,还是能把一群互相需要的人聚到一起交换资源,这样也就有了市场和利益。”厦谋说,因为种种原因现在自己已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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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14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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