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福建试点签发电子台胞证

2015年07月02日02:27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下周一福建试点签发电子台胞证

  新京报讯 (记者贾世煜)昨日,新京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7月6日起,公安部将在福建试点签发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电子台胞证)。现行的本式台胞证将于6日起在福建停止受理申请。

  从昨日开始,台胞持原有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

  电子台胞证启用后,持证人也可以向试点单位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后即可自助通关,此前已备案的换领电子台胞证后可继续经自助通道通行。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郑百岗介绍,台胞证是台湾同胞来往大陆的法定出入境证件,目前约有453.86万名台湾同胞持有有效台胞证。

  目前,台湾居民在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和大陆均可申领台胞证,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的台湾居民可以在43个设有办证机构的口岸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入境,20个省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

  ■ 释疑

  电子证与现行证有何不同?

  与现行本式台胞证相比,电子台胞证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证件参照电子卡式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印刷,大小与信用卡相当,携带和使用更方便;

  二是证件内嵌安全智能芯片,外覆激光防伪膜,采用了包括数字安全防伪技术等十几种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更强;

  三是证件可以由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查验对比,持证人自愿按规定向边检机关备案证件资料及指纹、面相后即可使用自助查验通道,通关效率进一步提升;

  四是证件取消了签注区,同时充分考虑持证人的实际需要对登记项目进行了精简和优化,为持证人申领使用提供了更多便利;

  五是受理中允许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患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台湾同胞委托他人代办证件,简化和规范了证件受理审批工作。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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