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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报道未成年人犯罪不得披露个人信息

2015年06月30日20:34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手机看新闻  字号

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  据中国网信网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对网上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作出严格要求。

国家网信办发言人表示,近期,网上涉及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涉及对未成年人进行欺凌、侮辱的报道有增多趋势。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加强对网上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的管理,国家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发布此《通知》。

《通知》指出,网站采编、登载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要形成引导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权益意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坚持与贯彻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原则上应采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报道,确有必要使用其他来源稿件时,要严格进行核实。

《通知》要求,不得突出登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报道。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中,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通知》强调,涉及未成年人的网上报道中,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涉未成年人暴力、血腥、色情、恐怖等违法视频及图片。严禁以胁迫、诱导未成年人等方式采集信息,严禁歧视未成年人或利用未成年人负面新闻进行商业牟利。

对于违反《通知》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国家网信办将依法采取约谈、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直至取消网站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

(责编:曹昆、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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