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忧思录——当前我国耕地保护“三问”

2015年06月24日19:48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6·25”忧思录——当前我国耕地保护“三问”

  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记者王立彬、魏骅、杨玉华)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有序推动土地流转以及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改革试点,是当前我国土地问题的核心,也是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三大挑战,更是全社会应该重视和思考的问题。

  厂房水库“变耕地”:占补平衡“失衡”知多少

  在一处复垦耕地上,石阶、水渠等农田水利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看起来是块标准农田。但庄稼长势很差,洋芋、小葱、芋头、土豆都打着蔫儿。村民告诉记者,虽然这块复垦耕地路渠沟修得很好,符合复耕标准,可实际上没水源,根本不适合耕作。

  这是记者近日在重庆某地采访时发现的情况。重庆市占补平衡工作,在全国都属规范,建设用地一律先补后占。然而“占优补劣”仍然未免。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减少势头未减。据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赵烨核查,1997年到2010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746.5万亩,相当于半个海南省版图,而且大都是优质耕地。

  为弥补建设占地缺口,我国要求占补平衡,“占多少,垦多少”。这项政策总体上有助于确保我国耕地保有量。然而新增耕地大多“看起来很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土地研究所研究员刘康调查发现,不少省份耕地资源越来越少,占补平衡越来越难,结果就占水补旱、占优补劣。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占用耕地约一半是水田,而补充水田不到两成。

  “按国家标准,保亭县一亩水田耕地开垦费4000元左右,如果通过土地整理达到同样优质的水田,大约在2万元至3万元,差价需要县级财政垫资。”海南省保亭县国土局局长吴雄说,国家及省级政府加大财政倾斜力度,地方才补得起。

  据2015年第1号国家土地督察公告,对56个城市例行督察发现,47个市1215个项目未按规定数量质量要求补充耕地或未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涉及面积15.3万亩;45个市将现状为住房、工厂、水库水面等认定为耕地,涉及面积10.74万亩。

  “八成以上被督察城市出现用建设用地补充耕地现象,是典型的以次充好、占优补劣,可见占补平衡政策扭曲严重。”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说。

  良田“变草原”:土地流转“流失”知多少

  苜蓿,草根系发达、耐旱,有强劲的固氮能力,可以疏松土壤,提高土壤有机质。中国农科院研究统计,种植苜蓿可以改造中低产田,亩均可增产20公斤粮食,中产田可增产10公斤粮食。怪现象是中部省区“良田种牧草”。

  “与中国其他地区种苜蓿用贫瘠土地、沙地、山坡地种植的情况不一样,我们是用从农民手里流转良田来种植苜蓿,品质好、产量高。”一家草业公司在网上公开宣称。

  安徽北部某县,最大的土地流转项目就是苜蓿种植,流转规模达10万亩,为当地引进奶牛养殖供草。记者看到,原本种植小麦、玉米的大片耕地种上青青苜蓿,恍若草原甚是壮观。当地干部表示要“打造内陆大草原”。

  无独有偶。在安徽另一农业大县,流转的土地绝大部分都用来种养花卉苗木了。安徽农业大学教授胡承霖认为,工商资本下乡,土地流转变流失,“非粮化”倾向令人担忧。“目前土地流转用途上只有原则性规定,如不改变农地用途。但如何控制粮食和经济作物比重,缺乏细则。种粮回报率肯定不如种经济作物。长远看,粮食安全存在隐患。”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是必要的,也是鼓励和欢迎的。但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应主要在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和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把一般种养环节留给农民,不一定都要大面积直接租种农户承包地,尤其不能触碰土地“非农化”底线。“老板下乡,应是带动老乡,而不是代替老乡。”

  把村庄都买下来:农地改革“绝不能改”知多少

  中部某县,2014年开始,一家从事农业种植的私营企业主开始在全县实施一项大计划:花钱购置村民年久失修的老宅。这位企业主告诉记者,目前已经购置了两个村庄的民宅,未来要把全县自然环境较好且有其种植基地的村庄民宅都买下来。

  按现行法律法规,别说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民宅基地,就是邻村居民也不能跨村购买宅基地。在中央批准的33个农村土地改革试点,规定仍然有效。

  “试点行政区域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条件,宅基地退出实行自愿有偿,转让仅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防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导致‘逆城市化’。”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33个改革试点风险防控时说。

  城市土地国有,城郊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宪法规定,是依宪改革的底线。要购买全县村庄民宅的那位企业主表示,改造后,这些村庄将形成与种植基地衔接的“农业生态旅游产业链”,城里人可以在基地以会员方式租种,公司雇人负责种植。城市会员每年来度假,住在公司购置的民宅里“体验田园之乐”。自己是和一户一户农民签订的买卖协议,地方政府支持。“把农民搬离出老宅,既改善农民生活,又盘活农民闲置资产,一举两得。”

  “土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改革难点之一,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相关法律修改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完善。”姜大明说,必须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

  记者采访看到,不少资本进入农村是从事农业规模经营。但“圈地者”并非少数。安徽淮南一位农业企业负责人说,他周围不少做地产或商贸的朋友都在念“农村包地经”:“现在进去,租金成本低而且有补贴,未来这些地一旦升值赚得更多。”

  一位原来从事肥料营销的经营者坦言,已下乡承包600多亩地。“以时间换空间”:承包期是20年,到期农民早不种地了,早离乡了。自己会成为“中国第一批农场主”。

  “对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的主张,要旗帜鲜明加以反对;对借改革之名行占用耕地之实的行为,要依法查处、重典问责;对在改革中发生损害农村权益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坚决纠正。”姜大明说。(记者詹婷婷、姜刚参与采写)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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